东莞市消防技术专家委员会会议纪要 3.东莞市消防技术专家委员会办公室.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2013年3月25日。东莞市消防技术专家委员会组织召开会议 协商讨论、三制,试点工作中的技术问题,参加研讨会的有省公安厅消防局防火部,东莞市公安消防局、东莞市审查机构的相关人员。会议首先通报了.三制.改革试点工作近期取得的进展和经验做法.并就如何消除设计单位 审查机构和消防部门在消防规范执行标准上存在一些差异经过协商,讨论、达成了一致的认识.并征求各设计单位意见、决定统一规范执行标准 一。关于消防登高面的设置。登高面可分段设置,总长度可叠加计算、每段登高面对应的消防车扑救场地应能满足消防车正常作业时的转弯半径 压力、举高操作等的各项技术要求。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以下简称、高规.第4,1.7条、二。单体建筑因结构需要设置变形缝时,变形缝两侧的塔楼与裙房之间无需考虑防火间距,但变形缝两侧塔楼与塔楼之间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13m 高规.第4,2 1条,三、大空间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等.无论内部是否划分为小型商业用房,均应同时满足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的有关设计要求。四。高层居住建筑的户门不应直接开向楼梯间前室或消防电梯合用前室,当确有困难时,可局部开设,但数量不得超过每层总户数的50。且开向前室或合用前室的户门均应为能自行关闭的乙级防火门。每单元总户数不超过3户、户门均为能自行关闭的乙级防火门的,确有困难时,户门可全部开向前室。高规,第6。1。3条 五.商业服务网点的安全疏散距离应满足,高规 第6.1,5条或,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以下简称。建规 第5。3 13条中有关其他民用建筑位于袋形走道尽端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距离的有关要求 确有困难时.商业服务网点可仅设置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疏散出口,六 相邻防火分区共用疏散楼梯时,各分区应分别设置前室.前室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详见下图、计算疏散宽度时、整层和任一防火分区的疏散宽度均应同时满足规范要求.共用疏散楼梯的疏散宽度不应叠加或重复计算、任一防火分区借用共用疏散楼梯的疏散宽度不得超过所本区实际所需宽度的30,七,疏散楼梯间及楼梯间前室的建筑构件应由相应耐火等级的实体墙和防火门组成,八 平战结合的地下工程 可按日常实际使用功能设计,审查,并应保证战时能迅速提供有关部门和单位使用,九,依据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管理组。关于儿童活动场所有关问题的复函,公消建字,2009.18号,幼儿园的防火设计应执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对、儿童活动场所,的有关规定,十、建筑高度超过50m的商住楼,其防烟楼梯间和前室均应按规范要求设置正压送风系统 前室不得采用入户花园、凹廊等形式。会议还就今后进一步统一执行标准达成共识、一,由专家技术委员会专家库的各个专业技术组对审查工作中遇到的执行标准不统一.部分规范条文不明确。存在争议的设计问题分专业进行系统分类整理、拟定执行标准.二 将拟定的执行标准、向各相关单位和专家征求意见,召开消防技术专家委员会会议议定、以委员会名义发布执行.三 消防车道,消防登高面等的设置,消防设施设备.部件等的选型.应结合东莞市现有消防车辆 装备的实际要求和性能、进行综合考虑。具体各类消防车辆.装备的技术参数由市公安消防局定期统计发布、出席人员,广东省公安厅消防局 吴和俊.东莞市公安消防局.沈奕辉,许志豪.单祎、陈晶晶、东莞市大业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王与祥,苏弋萍,东莞市聚科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胡小浩 王亚峰。陈钦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