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术.语,1 建筑物,建筑材料构筑的空间和实体,供人们居住和进行各种活动的场所。2,构筑物。某种使用目的而建造的.人们一般不直接在其内部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工程实体或附属建筑设施,3.建筑面积,筑物,包括墙体 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4 建筑空间、建筑界面限定的 供人们生活和活动的场所,5、自然层。楼地面结构分层的楼层、6,标准层,面布置相同的楼层,7,结构层。体结构体系中承重的楼板层.8,主体结构。受,承担和传递建设工程所有上部荷载 维持上部结构整体性。稳定性和安全性的有机联系的构造 9 结构层高、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10。结构净高、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下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11.围护结构 合建筑空间的墙体,门、窗.12。围护设施.保障安全而设置的栏杆,栏板等围挡,13 地下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2的房间。14 半地下室 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3 且不超过1,2的房间 15,架空层,有结构支撑而无外围护结构的开敞空间层.16 设备层,筑物中专为设置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和配变电等的设备和管道且供人员进入操作用的空间层,17。避难层 筑高度超过100米的高层建筑.为消防安全专门设置的供人们疏散避难的楼层.18.结构转换层,筑物某层的上部与下部因平面使用功能不同,该楼层上部与下部采用不同结构类型与形式。并通过该楼层进行结构转换。19.设备管道夹层。筑物内单层空间中仅为安排设备管道而设局部楼层者 不包括非夹层的设备管道或设备转换层。20 走廊、筑物中的水平交通空间,21,架空走廊 门设置在建筑物的二层或二层以上,作为不同建筑物之间水平交通的空间.22,檐廊 筑物挑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23、挑廊 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24、门斗,筑物入口处两道门之间的空间 25 门廊.筑物入口前有顶棚的半围合空间。26、落地橱窗,出外墙面且根基落地的橱窗,27.凸窗.飘窗,出建筑物外墙面的窗户、28.阳台 于建筑物外墙.设有栏杆或栏板、可供人活动的室外空间,29.雨篷,筑出入口上方为遮挡雨水而设置的部件、30。楼梯。连续行走的梯级,休息平台和维护安全的栏杆.或栏板,扶手以及相应的支托结构组成的作为楼层之间垂直交通使用的建筑部件,31。天井、被多个建筑物围合的露天空间。主要用以解决建筑物的采光与通风、32 围护性幕墙.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33。装饰性幕墙,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幕墙。34。永久性顶盖,经规划批准设计的永久使用的顶盖,35。变形缝,防止建筑物在某些因素作用下引起开裂甚至破坏而预留的构造缝,36。骑楼 建筑底层沿街面后退且留出公共人行空间的建筑物,37。过街楼、跨越道路上空并与两边建筑相连接的建筑物.38 建筑物通道。为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空间 39,露台.设置在屋面,首层地面或雨篷上的供人室外活动的有围护设施的平台.40、勒脚 在房屋外墙接近地面部位设置的饰面保护构造,41,台阶。联系室内外地坪或同楼层不同标高而设置的阶梯形踏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