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管理规定大建委发.2013。162号各有关单位,现将、大连市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原、大连市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申报程序规定、大建委发。2005.188号,同时废止 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二 一三年五月三日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精神,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初步设计,以下简称初步设计。审批工作,提高建设工程设计质量。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初步设计审批是工程基本建设管理程序之一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属于初步设计审批范围内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港口工程除外.均须按本规定执行。第三条、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全市、港口工程除外。初步设计审批管理的主管部门 负责全市初步设计审批管理工作,第四条,初步设计审批范围。一,政府投资项目。全部或部分使用政府投资.融资建设的二级,或中型,及以上工程建设项目、港口工程除外 二.非政府投资项目,1、单体建筑面积在4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投资在8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高度在80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2。单体建筑面积在25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建筑高度在80米及以上的住宅,宿舍等高层居住建筑 3.超限高层建筑。4。大型市政公用建设项目。5、其他大型工程建设项目。港口工程除外.以上工程项目,分期建设的按整体规模指标确定、第五条,初步设计文件须由取得相应设计资质证书的设计单位编制、第六条。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规划 用地 环保 消防 人防、抗震,卫生。绿化和节能等要求及批复.二、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颁布的设计标准和规范,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实用、美观耐久 资源综合利用。三 积极采用经过法定部门鉴定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新材料和先进的设计理念和方法,促进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四、合理编制工程总概算、第七条。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的内容和深度须符合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设。2004 16号 及其他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一、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 设计总说明和各专业设计说明、各专业设计图纸。主要设备及材料表,工程概算书和有关专业计算书,各专业应针对本专业的技术设计方案或重大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案论证技术上的适用性。可靠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并将其体现在本专业设计说明中 设计总负责人应对工程的总体技术设计在总说明中予以论述.不允许以方案设计说明代替初步设计说明,二.初步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达到以下要求.1,能据以进行施工图设计、2 能据以编制施工招标文件,3、能据以进行主要设备及材料的订货.4.可以作为核定工程投资的依据,第八条,初步设计文件签证要求.一。初步设计文件须设置扉页。标明工程.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的名称并加盖各省住建厅统一颁发的出图专用章。扉页内容应有设计企业法人.总建筑师.总工程师。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人员姓名须打印并同时由本人手签、且注册人员应加盖注册印章。二 初步设计图纸均须使用设计单位专用图签,图签内各项均须填写齐全 人员姓名须打印并同时由本人手签。第九条,初步设计审批须由建设单位向设在市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市建委窗口提交申报材料.第十条.初步设计审批申报材料包括 一,审批申请书1份,二,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含图纸,1份.验原件,四,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1份,验原件。五、初步设计文件及图纸15份,电子文件1份。六.经审查通过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报告1份、七、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1份.验原件 八、超限高层建筑或特殊工程应按国家规定提交专项审查批复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九,经备案的勘察设计合同.验原件,第十一条、市建委自收到齐备的申报材料之日起、一般工程4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超限高层或特殊工程6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对符合立项 规划批复、申报材料内容满足要求的项目.正式受理 不符合立项。规划批复 内容不满足要求的项目。不予受理 退回建设单位整改,重新申报。第十二条,初审合格后。市建委召开初步设计审查会、邀请专家进行审查,一般工程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审批 不含建设单位修改设计时间。需邀请外埠专家参加审查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审批.不含建设单位修改设计时间.对合格工程下发准予审批文件 对不合格工程责令建设单位整改、重新申报 第十三条。市建委在建设单位的监督下,从勘察设计专家库中抽取相关专业人员组成专家组.并召开有关部门和专家组参加的审查会议 对初步设计进行审查.建设单位工程负责人和设计单位院领导.工程负责人,注册师。各专业负责人及主要设计人均需到场参加初步设计审查会议.第十四条 市建委于会前1 2天将初步设计文件及图纸送交专家组进行预审。第十五条.初步设计审查会议一般议程.一,建设单位负责人简要介绍建设工程背景与前期工作情况,二,设计负责人介绍初步设计内容.三 专家和有关部门进行质询、四、各专业组经分组审议,向会议提交审查意见 五.现场形成会议纪要并经会议确认.六,会议总结.第十六条,初步设计审查的主要内容 一。设计单位是否有相应的设计资质,二,设计规模等主要指标是否符合立项,规划批复,三,设计是否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规定.是否违反强制性标准 1、建筑总体布局是否妥当.2,建筑设计是否妥当。是否进行建筑节能和无障碍设计.3、结构设计是否符合抗震要求。是否安全,可靠、经济.合理,4,水,暖,电等机电专业设计和设备选用是否妥当 5.工艺设计是否成熟 可靠。选用的设备是否先进,妥当,四.政府投资。融资项目的设计概算是否合理,完整、准确、第十七条、所有审批项目的建设规模不得突破立项和规划批复的控制指标,政府投资工程的投资额必须严格执行立项部门的批复。第十八条 市建委每年对初步设计审批中的问题进行汇总,并将发现的设计通病和重要案例进行通报、第十九条。初步设计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 如确需变更 必须报原许可部门重新进行审批、经审查的初步设计图纸和审批文件为施工图审查的重要依据、第二十条,符合本规定要求应进行初步设计审批的项目,初步设计未经批准.设计单位不得编制施工图。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由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执行,原,大连市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管理规定,大建勘设发 2009.284号.同时废止,有效期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