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对接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苏发,2011。39号。和江苏省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对接工作的通知,苏县改办。2012 2号,精神,经研究。拟定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对接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总体目标、努力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层级、理顺条块关系 降低行政成本,着力提高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部门科学办事能力,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为推动科学发展 建设美好江苏做出积极贡献,二 基本原则。解放思想,依法探索、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大胆实践。勇于突破体制机制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结合各试点县,市、区位优势。产业特点。对外开放情况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基础,科学设计试点方案,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体制,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在试点中探索,在实践中总结、在执行中完善.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根据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部门的职能和实际需要下放管理权限,增强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部门的活力,为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部门提高管理和服务城乡建设的能力奠定坚实的基础,三。总体目标,积极探索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省直管县的途径和方法.努力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 廉洁高效的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着力提高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部门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能力。更好地适应本地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需要.为建设和谐城乡和美好江苏做出积极的贡献,二。组织领导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成立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周岚厅长任组长.刘大威副厅长,杨洪海主任任副组长。厅机关各相关处室处长为成员。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做好省直管县试点工作的宣传发动工作,2。充分听取试点的设区市,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并就有关难点问题开展调研,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3。做好试点工作的统筹 协调工作,4。定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 及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法规处作为承办处室,主要承担以下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任务,协调各成员单位之间工作.负责对上联系与对下联络工作、三,对接内容。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的要求 试点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部门行使与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相应部门相同的行政管理权限。试点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部门直接接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业务指导.具体对接内容见。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外部管理权限调整目录表。一,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内部管理权限调整目录表 二,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1.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与试点县、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部门对接的外部管理权限为 减少层级42项、2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的会议,印发的文件 信息,下达的计划指标.组织的目标考核。评优表彰。培训,检查等工作,按照计划单列原则直接对接试点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部门,不再纳入对设区市相应部门的业务考核指标。对接的内部管理权限为.减少层级25项,二,试点县 市,所在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各部门、1。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接的外部管理权限为.直接下放8项、2。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与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接的外部管理权限为,直接下放1项.3.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泰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接的外部管理权限为、直接下放14项 4.泰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局与泰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接的外部管理权限为.直接下放1项 5、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沭阳县住房和城乡局对接的外部管理权限为。直接下放12项,6、宿迁市规划局和沭阳县规划局对接的内部管理权限为 减少层级1项。三,试点县.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部门 1,试点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部门要承接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部门下放的各项行政管理权限,并承担相应的责任.2,试点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部门直接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请示报告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向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相应部门备案.四,方法步骤.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试点市,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部门要进行认真的交流与沟通、统一思想、明确要求,9月20日之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对接方案报省县改办审核,根据审核意见印发的本对接方案 自2012年10月1日起按照省直管县新的体制运行.对接方案印发后、要认真做好以下工作,1 及时对外公布对接事项、做好相应的宣传工作 2,对与对接事项相关的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修改。3.结合各对接事项的特点和需要,修改完善相应的工作程序 格式文本,并做好相应的培训和交底工作.在实施过程中、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试点的市、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部门负责人要密切跟踪试点情况 及时研究和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五,工作纪律 一。严格落实省直管县体制试点改革工作的有关规定.确保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坚持请示汇报制度,在试点工作中.应坚持下放内容为经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认可范围内的权限事项.不得擅自扩大或收回。如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难以克服的困难和问题,确应更改某项下放权限时。应及时向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情况,经同意后予以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