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发布部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号、冀建质.2012.699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 规划局 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为进一步做好我省住宅工程设计工作、规范住宅工程建设、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行为。严格执行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确保住宅设计质量和建设品质、不断满足人们对住房的需求,现就加强住宅设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城镇新建,扩建、改建住宅的规划设计方案。凡是规划主管部门在.住宅设计规范 GB 50096 2011实施,2012年8月1日,后批准的,建设.包括房产开发,单位和设计单位在住宅工程建设和设计中要严格执行 住宅设计规范 GB,50096,2011,保证各项技术标准和要求落到实处。二、城镇新建、扩建,改建住宅层数在12层及12层以上的.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且其中一台要可以容纳担架、其轿厢深度不得小于1、8米,三,设计单位要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 提高质量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住宅设计的内部审查 健全和完善内部审核制度.严把住宅设计质量.不得违反标准规范的规定,杜绝不合格的设计产品 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在住宅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中、要严格审查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中各项强制性条文落实情况.违反强制性条文以及不符合规范规定的设计标准的.要督促整改落实 拒不整改或不按规范落实的,不得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五、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住宅工程执行有关设计规定。标准和规范情况的监督,对工程建设中违反工程设计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执行设计规范的行为.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进行纠正和处罚。六.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加强工作协调,严格程序把关 对不符合、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要求,未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规划部门不予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房地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