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规划局关于在规划管理中实施电子报建的通知各建设单位.规划建筑设计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规划管理。提高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划审批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实现公开透明 规范运作,高效服务的审批机制.提高城乡规划实施及监督管理的效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和完善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管理的意见、以及市政府 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等相关法规 文件要求、经研究.我局决定在前期市内五家设计院试运行的基础上,自2013年7月1日起全面试行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设计方案电子报建。2013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设计方案电子报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我市市辖六区及高新区范围内新。改,扩建的建筑工程项目 在申报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咨询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建设单位在提供纸质申报资料的同时 还应提供符合统一标准要求的电子资料,二。建设单位应按照 济南市规划局电子报建技术规则.的要求、制作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设计方案。组织电子申报资料,我局免费提供电子报批数据整理软件。方便设计单位进行数据转换和处理,并进行数据自查。电子报批数据整理软件以及使用说明可在济南市规划局网站免费下载,也可向济南市城市规划咨询服务中心申请拷贝。三、为保障电子报建工作的顺利推行。我局将针对广大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进行免费电子报建培训 培训将采取定期培训及网上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方便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快速掌握电子报建的方法、具体培训安排另行通知、特此通知。附件,济南市规划局电子报建技术规则,济南市规划局.201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