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技术内容4 1、水污染物排放标准4 1。1,控制项目及分类4,1。1 1 根据污染物的来源及性质,将污染物控制项目分为基本控制项目和选择控制项目两类,基本控制项目主要包括影响水环境和城镇污水处理厂一般处理工艺可以去除的常规污染物 以及部分一类污染物、共19项,选择控制项目包括对环境有较长期影响或毒性较大的污染物。共计43项。4,1,1,2 基本控制项目必须执行。选择控制项目,由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污水处理厂接纳的工业污染物的类别和水环境质量要求选择控制.4。1。2。标准分级,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排入地表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以及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工艺、将基本控制项目的常规污染物标准值分为一级标准,二级标准 三级标准,一级标准分为A标准和B标准、部分一类污染物和选择控制项目不分级,4、1.2,1,一级标准的A标准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作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当污水处理厂出水引入稀释能力较小的河湖作为城镇景观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时 执行一级标准的A标准、4。1,2。2.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国家和省确定的重点流域及湖泊,水库等封闭,半封闭水域时.执行一级标准的A标准 排入GB3838地表水III类功能水域,划定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GB3097海水二类功能水域时 执行一级标准的B标准,4,1,2 3,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GB.3838地表水,类功能水域或GB 3097海水三 四类功能海域、执行二级标准,4,1,2.4,非重点控制流域和非水源保护区的建制镇的污水处理厂、根据当地经济条件和水污染控制要求、采用一级强化处理工艺时.执行三级标准 但必须预留二级处理设施的位置.分期达到二级标准 4,1,3,标准值4 1,3.1 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基本控制项目、执行表1和表2的规定 4.1,3,2,选择控制项目按表3的规定执行,表1,基本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日均值 单位为mg.L、表2,部分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单位为mg,L表3,选择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单位为mg,L4。1、4 取样与监测4。1.4,1 水质取样在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末端排放口。在排放口应设污水水量自动计量装置。自动比例采样装置,pH 水温.COD等主要水质指标应安装在线监测装置 4,1,4,2,取样频率为至少每两小时一次、取24h混合样 以日均值计,4.1、4、3 监测分析方法按表4或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认定的替代方法,等效方法执行,表4,水污染物监测分析方法4。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4,2,1,标准分级,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所在地区的大气环境质量要求和大气污染物治理技术和设施条件.将标准分为三级.4,2 1。1、位于GB 3095一类区的所有,包括现有和新建 改建,扩建 城镇污水处理厂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 执行一级标准 4。2.1,2,位于GB。3095二类区和三类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分别执行二级标准和三级标准 其中2003年6月30日之前建设.包括改.扩建 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实施标准的时间为2006年1月1日。2003年7月1日起新建,包括改。扩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开始执行。4,2、1。3。新建.包括改 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周围应建设绿化带、并设有一定的防护距离,防护距离的大小由环境影响评价确定,4,2.2、标准值、城镇污水处理厂废气的排放标准值按表5的规定执行 表5。厂界,防护带边缘 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单位为mg,m34 2 3。取样与监测4,2,3,1。氨 硫化氢,臭气浓度监测点设于城镇污水处理厂厂界或防护带边缘的浓度最高点,甲烷监测点设于厂区内浓度最高点.4,2、3、2 监测点的布置方法与采样方法按GB,16297中附录C和HJ、T、55的有关规定执行、4.2 3。3。采样频率、每两小时采样1次 共采集4次 取其最大测定值 4。2,3,4。监测分析方法按表6执行,表6、大气污染物监测分析方法4,3。污泥控制标准4,3.1、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处理,稳定化处理后应达到表7的规定.表7、污泥稳定化控制指标4,3.2.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应进行污泥脱水处理,脱水后污泥含水率应小于80.4、3 3、处理后的污泥进行填埋处理时、应达到安全填埋的相关环境保护要求,4,3。4。处理后的污泥农用时,其污染物含量应满足表8的要求.其施用条件须符合GB、4284的有关规定.表8.污泥农用时污染物控制标准限值4。3,5,取样与监测4 3,5,1,取样方法.采用多点取样、样品应有代表性.样品重量不小于1kg、4.3 5.2,监测分析方法按表9执行、表9 污泥特性及污染物监测分析方法4、4.城镇污水处理厂噪声控制按GB,12348执行。4,5 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包括改。扩建.时间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批准的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