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条文说明修订说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以下简称本标准。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年12月24日以第880号公告批准、发布.本标准是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以下简称原标准、的基础上修订而成 上一版的主编单位是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参编单位是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院.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湖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陕西省城乡规划设计院。同济大学城市规划系。主要起草人员是蒋大卫。范耀邦 沈福林,吴今露 罗希。赵崇仁。潘家莹,沈肇裕,石如琤,王继勉 兰继中 吕光琪、曹连群。吴明伟,吴载权.何善权,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城乡用地分类体系,2.调整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体系。3、调整规划建设用地的控制标准。4.对相关条文进行了补充修改、本标准修订过程中、编制组根据,关于加快进行修订的函,建规城函.2008 008号,的要求 参考了大量国内外已有的相关法规。技术标准、征求了专家。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对于原标准以及标准修订的意见、并与相关国家标准相衔接,为便于广大规划设计。管理,科研。学校等有关单位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作了解释、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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