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条文说明修订说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以下简称本标准。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年12月24日以第880号公告批准,发布,本标准是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以下简称原标准,的基础上修订而成 上一版的主编单位是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参编单位是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院,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湖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陕西省城乡规划设计院.同济大学城市规划系,主要起草人员是蒋大卫、范耀邦、沈福林、吴今露 罗希.赵崇仁、潘家莹.沈肇裕、石如琤、王继勉。兰继中.吕光琪 曹连群,吴明伟,吴载权,何善权。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城乡用地分类体系。2。调整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体系,3,调整规划建设用地的控制标准.4 对相关条文进行了补充修改,本标准修订过程中 编制组根据、关于加快进行修订的函、建规城函,2008、008号.的要求.参考了大量国内外已有的相关法规、技术标准 征求了专家、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对于原标准以及标准修订的意见,并与相关国家标准相衔接 为便于广大规划设计,管理、科研,学校等有关单位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编制组按章、节 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作了解释、但是 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 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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