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条文说明修订说明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以下简称本标准、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年12月24日以第880号公告批准,发布。本标准是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J。137、90 以下简称原标准。的基础上修订而成,上一版的主编单位是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参编单位是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院。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 湖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陕西省城乡规划设计院,同济大学城市规划系.主要起草人员是蒋大卫、范耀邦 沈福林,吴今露、罗希。赵崇仁。潘家莹,沈肇裕,石如琤,王继勉.兰继中,吕光琪 曹连群、吴明伟、吴载权,何善权、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城乡用地分类体系 2,调整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体系.3、调整规划建设用地的控制标准、4、对相关条文进行了补充修改.本标准修订过程中,编制组根据、关于加快进行修订的函,建规城函,2008,008号 的要求。参考了大量国内外已有的相关法规 技术标准 征求了专家.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对于原标准以及标准修订的意见,并与相关国家标准相衔接,为便于广大规划设计 管理、科研 学校等有关单位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编制组按章 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作了解释。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