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 2011条文说明修订说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以下简称本标准,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年12月24日以第880号公告批准。发布、本标准是在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以下简称原标准、的基础上修订而成,上一版的主编单位是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参编单位是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院,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湖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陕西省城乡规划设计院.同济大学城市规划系、主要起草人员是蒋大卫。范耀邦,沈福林.吴今露 罗希,赵崇仁,潘家莹。沈肇裕.石如琤,王继勉、兰继中,吕光琪 曹连群,吴明伟 吴载权,何善权.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城乡用地分类体系,2。调整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体系,3,调整规划建设用地的控制标准,4、对相关条文进行了补充修改。本标准修订过程中、编制组根据,关于加快进行修订的函,建规城函、2008,008号,的要求,参考了大量国内外已有的相关法规,技术标准.征求了专家、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对于原标准以及标准修订的意见。并与相关国家标准相衔接,为便于广大规划设计.管理,科研、学校等有关单位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编制组按章、节 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 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作了解释.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