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条文说明修订说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50137 2011,以下简称本标准,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年12月24日以第880号公告批准、发布.本标准是在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 90.以下简称原标准,的基础上修订而成.上一版的主编单位是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参编单位是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院,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湖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陕西省城乡规划设计院,同济大学城市规划系.主要起草人员是蒋大卫 范耀邦.沈福林。吴今露。罗希。赵崇仁,潘家莹.沈肇裕.石如琤.王继勉.兰继中,吕光琪.曹连群、吴明伟,吴载权、何善权。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城乡用地分类体系 2。调整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体系、3、调整规划建设用地的控制标准。4、对相关条文进行了补充修改,本标准修订过程中 编制组根据,关于加快进行修订的函。建规城函 2008.008号、的要求,参考了大量国内外已有的相关法规。技术标准,征求了专家,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对于原标准以及标准修订的意见。并与相关国家标准相衔接,为便于广大规划设计。管理,科研。学校等有关单位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作了解释,但是 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 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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