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条文说明修订说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以下简称本标准,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年12月24日以第880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标准是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以下简称原标准、的基础上修订而成 上一版的主编单位是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参编单位是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院、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湖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陕西省城乡规划设计院.同济大学城市规划系 主要起草人员是蒋大卫,范耀邦、沈福林,吴今露,罗希,赵崇仁 潘家莹、沈肇裕 石如琤。王继勉.兰继中。吕光琪,曹连群.吴明伟,吴载权 何善权,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城乡用地分类体系。2。调整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体系、3、调整规划建设用地的控制标准,4。对相关条文进行了补充修改、本标准修订过程中 编制组根据、关于加快进行修订的函 建规城函.2008,008号。的要求,参考了大量国内外已有的相关法规.技术标准,征求了专家、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对于原标准以及标准修订的意见 并与相关国家标准相衔接.为便于广大规划设计。管理 科研 学校等有关单位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作了解释。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