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条文说明修订说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 2011、以下简称本标准。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年12月24日以第880号公告批准 发布、本标准是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 90。以下简称原标准,的基础上修订而成,上一版的主编单位是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参编单位是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院.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湖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陕西省城乡规划设计院、同济大学城市规划系,主要起草人员是蒋大卫,范耀邦。沈福林 吴今露、罗希、赵崇仁 潘家莹、沈肇裕,石如琤。王继勉、兰继中,吕光琪,曹连群 吴明伟。吴载权。何善权 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城乡用地分类体系。2,调整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体系、3 调整规划建设用地的控制标准 4.对相关条文进行了补充修改.本标准修订过程中.编制组根据,关于加快进行修订的函.建规城函,2008、008号.的要求,参考了大量国内外已有的相关法规,技术标准,征求了专家,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对于原标准以及标准修订的意见、并与相关国家标准相衔接 为便于广大规划设计.管理,科研、学校等有关单位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编制组按章 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作了解释.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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