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发展战略第十条,设区的市,县,市。应明确在陕西省。陕北地区,关中地区.陕南地区、三大区域内的发展定位,明确县。市 在市域内与主城区和其他相邻地域的发展关系,提出县,市、城镇化和工业化的主要动力。主要方向和整体速度.结合区域发展的需要,确定区域空间开发的方向与类别 明确区域空间的结构和开发模式,按照缩小城乡差距,以城带乡的思路。明确城乡一体化应对的核心问题,提出相关发展思路.第十一条 结合设区的市,县,市,经济社会发展纲要、明确区域的发展目标,发展目标应包括经济发展目标,社会发展目标.区域基础设施发展目标。社会公共设施发展目标、生态环境发展目标等方面、第十二条 以各设区的市.县,市 近几年常住人口统计为依据,结合经济发展态势和未来的发展目标 预测近期和远期的人口规模。分析乡村人口的外流状况,确定乡村人口规模发展目标,引导乡村人口适度聚集,以规划编制前一年的城镇化水平数据为基准、根据近几年城镇化水平的发展态势,结合设区的市,县。市、经济发展态势和未来的发展目标。预测城镇化水平,第十三条,提出农业产业化发展道路设想.并针对特色农业进行功能布局。坚持工业发展方向与生态环境规划相一致的原则、倡导产业进园区发展模式、提出重点工业空间发展规模与布局设想.结合自身情况.选择第三产业发展的重点产业类型。确定第三产业发展地域空间布局以及商贸、物流等行业网络结点设置。依托历史文化 风景名胜。民族民俗等资源优势,提出发展建议.第十四条、产业协调发展要明确一.二.三产业的产业链模式以及在地域空间上的联系、产业协调发展要明确产业分工与协作发展的途径.突出地区产业特色以及相应的功能定位,第十五条.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应对城镇化发展进行详细论述、内容宜包括城镇化的推进时序和推进途径。结合设区的市,县 市,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人口流动等方面.制定出适宜的城镇化推进途径和时序,第十六条 明确城乡一体化空间发展原则 分析战略性空间资源的现状,针对战略性空间资源的保护和利用需要 提出城乡空间的结构和发展战略,在此基础上提出城镇协调发展空间分区.并提出发展要求,第十七条,提出各城。镇,乡 村的人口规划规模、等级和职能的结构性安排。可按照中心城区.重点镇。一般镇,或乡 中心村进行设置、针对不同等级 对重点城镇提出其在区域中的发展定位、用地标准,规模和产业发展重点,第十八条,对各行政村按照中心村和基层村的行政村体系进行规划,提出行政村撤并的建议意见.明确重点发展。限制发展和需要撤并的村庄,第十九条。从保护生态环境 空间资源和优化空间结构等方面研究提出设区的市、县。市.城乡一体化空间管制的原则和目标.提出空间管制分区原则和标准,结合规划要求,明确城镇建设区,乡村建设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生态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保护区,规划控制区等管制分区的范围和面积.分别提出基本管制要求与措施.第二十条.开展生态功能区划。确定城乡生态区域的功能定位、协调环境与经济.人口的发展关系.根据环境问题的相似性 环境整治方向的一致性、城乡人群的活动方式以及对环境的要求,对城乡空间进行综合生态功能分区,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要求。提出生态保育、生态恢复与生态建设的发展原则和目标,构建合理的生态网络和区域绿地系统,优化城乡空间结构、提出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治理 大气环境治理,面源污染治理。固体废弃物防治。自然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补偿机制的生态建设规划对策。第二十一条。提出城乡生态保护规划管理对策,水环境综合防治、提出放射源环境安全管理措施,明确防治电磁辐射污染,保持电磁辐射环境良好状态 提出农业污染的整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