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发展战略第十条、设区的市,县,市,应明确在陕西省.陕北地区,关中地区 陕南地区.三大区域内的发展定位,明确县.市,在市域内与主城区和其他相邻地域的发展关系。提出县.市 城镇化和工业化的主要动力,主要方向和整体速度.结合区域发展的需要。确定区域空间开发的方向与类别,明确区域空间的结构和开发模式.按照缩小城乡差距.以城带乡的思路,明确城乡一体化应对的核心问题。提出相关发展思路、第十一条 结合设区的市,县、市,经济社会发展纲要.明确区域的发展目标、发展目标应包括经济发展目标,社会发展目标。区域基础设施发展目标,社会公共设施发展目标。生态环境发展目标等方面 第十二条。以各设区的市 县、市,近几年常住人口统计为依据,结合经济发展态势和未来的发展目标,预测近期和远期的人口规模、分析乡村人口的外流状况.确定乡村人口规模发展目标、引导乡村人口适度聚集,以规划编制前一年的城镇化水平数据为基准、根据近几年城镇化水平的发展态势。结合设区的市,县。市,经济发展态势和未来的发展目标 预测城镇化水平,第十三条,提出农业产业化发展道路设想,并针对特色农业进行功能布局.坚持工业发展方向与生态环境规划相一致的原则,倡导产业进园区发展模式,提出重点工业空间发展规模与布局设想,结合自身情况,选择第三产业发展的重点产业类型.确定第三产业发展地域空间布局以及商贸 物流等行业网络结点设置、依托历史文化。风景名胜、民族民俗等资源优势.提出发展建议,第十四条。产业协调发展要明确一 二.三产业的产业链模式以及在地域空间上的联系、产业协调发展要明确产业分工与协作发展的途径。突出地区产业特色以及相应的功能定位 第十五条、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应对城镇化发展进行详细论述 内容宜包括城镇化的推进时序和推进途径,结合设区的市、县,市,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人口流动等方面,制定出适宜的城镇化推进途径和时序。第十六条,明确城乡一体化空间发展原则。分析战略性空间资源的现状 针对战略性空间资源的保护和利用需要 提出城乡空间的结构和发展战略,在此基础上提出城镇协调发展空间分区、并提出发展要求、第十七条,提出各城、镇,乡。村的人口规划规模 等级和职能的结构性安排,可按照中心城区、重点镇.一般镇、或乡,中心村进行设置,针对不同等级,对重点城镇提出其在区域中的发展定位,用地标准、规模和产业发展重点.第十八条。对各行政村按照中心村和基层村的行政村体系进行规划 提出行政村撤并的建议意见、明确重点发展。限制发展和需要撤并的村庄。第十九条 从保护生态环境 空间资源和优化空间结构等方面研究提出设区的市,县,市。城乡一体化空间管制的原则和目标,提出空间管制分区原则和标准、结合规划要求.明确城镇建设区,乡村建设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生态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保护区。规划控制区等管制分区的范围和面积。分别提出基本管制要求与措施 第二十条、开展生态功能区划.确定城乡生态区域的功能定位 协调环境与经济,人口的发展关系,根据环境问题的相似性。环境整治方向的一致性、城乡人群的活动方式以及对环境的要求,对城乡空间进行综合生态功能分区,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要求、提出生态保育、生态恢复与生态建设的发展原则和目标,构建合理的生态网络和区域绿地系统.优化城乡空间结构,提出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治理 大气环境治理。面源污染治理、固体废弃物防治,自然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补偿机制的生态建设规划对策 第二十一条.提出城乡生态保护规划管理对策、水环境综合防治。提出放射源环境安全管理措施,明确防治电磁辐射污染,保持电磁辐射环境良好状态、提出农业污染的整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