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河北省田园综合体农业产业布局与植物景观配置评价规范 DB13/T 5198-2020
  • 河北省新能源发展促进条例 2023年
  • 邢台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暂行规定 2018年
  • 邯郸市煤矿用管道瓦斯抽采综合参数测定仪 流量参数 检测方法 DB1304/T 348-2020
  • 河北省人工湿地污水处理技术标准[附条文说明] DB13(J)/T 8366-2020
  • 河北省渔业船舶管理条例 2023年
  • 河北省液化天然气气瓶充装安全技术规定 DB13/T 5180-2020
  • 唐山市PM2.5重污染生消气象条件 DB1302/T 507-2020
  • 河北省天然植物提取物中危害成分检测 第1部分:亚硝酸盐的测定 DB13/T 5189.1-2020
  • 张家口市加油站双控机制建设规范 DB1307/T 344-2020
第二章 组织与审定第六条、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应以行政村为单位 第七条,规划编制人员在进行现状调查 取得相关基础资料后.应采取座谈、走访等多种方式。征求村民对村庄环境整治的意见,村庄环境整治规划应进行多方案比较、并向村民公示。广泛听取村民意见。第八条.规划编制完成后 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审定 经审定的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应在村庄显著位置予以公布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