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考评办法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制,强化项目法人主体地位,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促进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提高。根据水利部,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和 宁夏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型以上规模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单位.以下简称项目法人单位。考评.小型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单位考评可参照执行 实行代建制的项目.代建单位与项目法人单位一并考评.第三条 项目法人单位实行分级考评 水利厅主持厅属和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建的项目法人单位考评,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其他项目法人单位的考评。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水利厅考评领导机构由相关业务部门组成、工作机构设在建设管理处 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考评领导机构的设立和组成自行确定 第三章,考评方式第五条 考核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以日常考评和集中考评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 日常考评占30 集中考评占70,第六条、考评按逐个项目评分.项目法人单位最终考评成绩为所有项目考评成绩的算术平均值,第七条.水利厅主持的项目法人单位考评结果,在全区范围通报 各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主持的考评结果,上报水利厅备案。并在全市范围通报,第四章。考评程序第八条。项目法人单位实行年度考核。考评期自项目批准立项到竣工移交运行为止。第九条,项目法人单位在每年11月10日前、上报本单位建设管理工作总结和应纳入考评的项目清单。申请考评领导机构进行考评.考评领导机构在考评前10个工作日。正式通知被考评单位 第十条、未按规定时间提出考评申请的项目法人单位,考评领导机构不再做考评安排.考评成绩按零分计,第五章.考评内容,第十一条.考评包括以下内容,1,前期阶段,前期工作的进度和质量.项目法人组建方案和报批程序 2 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审查和上报程序 初设文件的编制质量。初步设计的审批及设计方案执行情况,设计变更程序的执行情况,技施设计的进度和质量,施工图审查程序 招标准备工作等.3 招投标和开工,包括有无规避招标、招标程序是否合规.有无违纪违规行为.合同管理的规范性、质量监督,开工报告手续的办理等。4,组织机构 包括项目法人内设机构和人员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等,5,综合协调,包括项目法人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对施工,监理、设计单位的统一管理.为项目实施创造良好条件的情况 6 工程进度、包括项目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能否按照批复进度完成建设任务。7.质量和安全。包括工程的现场管理。实体质量,施工管理 质量体系的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落实、有无质量和安全事故 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和安全文明施工。8,计划和资金管理,包括概算或资金计划执行情况.配套资金到位情况 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 国家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执行 资金拨付与管理使用等。9。工程验收 包括工程实施阶段的项目法人验收程序、工程实体质量评定情况、已完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是否按时完成 工程竣工验收准备是否按程序进行、申请验收是否及时 10、工程档案资料,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能否反映工程实体质量状况、资料及时归档,按规范要求整编、11 工程款拖欠及由此引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第十二条。工程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或违纪。违法案件的项目法人单位 当年考评排名直接列末位.第六章、奖、惩第十三条.项目法人单位按照考评成绩实行排名制。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年度先进集体从排名靠前的单位中选拔。考评落后的项目法人单位,不得参加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评优选先活动 第十四条 各县.区.项目法人单位考评成绩、一并纳入当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黄河杯 竞赛评比。并作为第二年水利项目计划安排的重要参考.厅属项目法人单位考评成绩,纳入当年厅属事业单位年终考核,第七章.附,则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自治区水利厅负责解释,附件。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考核评分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