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考评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制、强化项目法人主体地位、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促进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提高.根据水利部,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和。宁夏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型以上规模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单位、以下简称项目法人单位.考评。小型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单位考评可参照执行 实行代建制的项目.代建单位与项目法人单位一并考评 第三条,项目法人单位实行分级考评,水利厅主持厅属和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建的项目法人单位考评。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其他项目法人单位的考评、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水利厅考评领导机构由相关业务部门组成.工作机构设在建设管理处、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考评领导机构的设立和组成自行确定、第三章 考评方式第五条,考核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以日常考评和集中考评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日常考评占30。集中考评占70.第六条.考评按逐个项目评分。项目法人单位最终考评成绩为所有项目考评成绩的算术平均值,第七条、水利厅主持的项目法人单位考评结果,在全区范围通报。各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主持的考评结果、上报水利厅备案、并在全市范围通报、第四章。考评程序第八条。项目法人单位实行年度考核,考评期自项目批准立项到竣工移交运行为止,第九条,项目法人单位在每年11月10日前.上报本单位建设管理工作总结和应纳入考评的项目清单,申请考评领导机构进行考评,考评领导机构在考评前10个工作日.正式通知被考评单位,第十条,未按规定时间提出考评申请的项目法人单位 考评领导机构不再做考评安排.考评成绩按零分计 第五章 考评内容。第十一条、考评包括以下内容 1 前期阶段,前期工作的进度和质量,项目法人组建方案和报批程序。2。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 审查和上报程序.初设文件的编制质量、初步设计的审批及设计方案执行情况,设计变更程序的执行情况。技施设计的进度和质量,施工图审查程序,招标准备工作等,3,招投标和开工,包括有无规避招标,招标程序是否合规,有无违纪违规行为。合同管理的规范性、质量监督、开工报告手续的办理等.4。组织机构,包括项目法人内设机构和人员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等。5、综合协调,包括项目法人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对施工,监理、设计单位的统一管理。为项目实施创造良好条件的情况、6、工程进度。包括项目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能否按照批复进度完成建设任务 7 质量和安全,包括工程的现场管理,实体质量 施工管理.质量体系的建立和落实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落实,有无质量和安全事故 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和安全文明施工.8、计划和资金管理,包括概算或资金计划执行情况,配套资金到位情况.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 国家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执行,资金拨付与管理使用等。9,工程验收、包括工程实施阶段的项目法人验收程序。工程实体质量评定情况、已完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是否按时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准备是否按程序进行。申请验收是否及时。10.工程档案资料,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能否反映工程实体质量状况,资料及时归档 按规范要求整编.11。工程款拖欠及由此引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第十二条,工程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或违纪,违法案件的项目法人单位,当年考评排名直接列末位.第六章。奖、惩第十三条.项目法人单位按照考评成绩实行排名制。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年度先进集体从排名靠前的单位中选拔,考评落后的项目法人单位。不得参加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评优选先活动、第十四条 各县 区 项目法人单位考评成绩.一并纳入当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黄河杯.竞赛评比,并作为第二年水利项目计划安排的重要参考,厅属项目法人单位考评成绩 纳入当年厅属事业单位年终考核 第七章。附 则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由自治区水利厅负责解释 附件,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考核评分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