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森林防火重点管理乡,镇,实施办法。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市森林防火重点管理乡、镇。实施办法的通知。发布时间.2009,12、21、文号,吉府办发。2009,59号井冈山管理局,各县.市 区 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吉安市森林防火重点管乡.镇,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为有效提升后进乡。镇。森林防火工作水平、强化森林防火重点管理乡,镇.措施,针对森林防火工作新情况.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 重点管理乡、镇,确定条件。辖区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列入森林防火重点管理乡 镇,1。因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的,2、发生受害森林面积300亩,含300亩 以上森林火灾的,3 一个月内发生3起,含3起、以上森林火灾的.4 一个月内卫星监测5个,含5个。以上热点的 经批准用火的除外 5 一个月内瞒报2起.含2起,以上森林火灾的.6,受害森林面积上报不实的、7,接受市以上检查。发现严重问题的.二 确定程序、县,市,区 防火办每月上报的森林火灾报表。或卫星监测的热点情况、或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林业局组织检查时发现问题的。或群众举报并经查实的,或县。市.区.报来确定重点管理的。如上述依据所证实符合重点管理条件的乡。镇。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确定为重点管理乡。镇 三 管理措施 被确定为森林防火重点管理乡.镇 的,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出通知.并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为6个月,整改期间。乡 镇.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每月定期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人当面汇报整改工作,并以书面形式将整改情况报市防火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视情不定期派员督查乡。镇。整改。四,整改要求,被确定为重点管理的乡 镇.要认真查找森林防火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对查出的问题认真梳理.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务求通过整改。使森林防火工作提升到一个新水平、一是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到实处.防火机构健全。做到乡,村干部人人有责任,每一山头 地块有人管,二是森林防火应急预案,护林防火巡查制度及乡 村规民约等各项森林防火管理制度完善,三是森林防火宣传氛围浓厚,确保森林防火宣传不留死角,四是有一整套切实可行的野外火源管理办法,高火险天气,对重点部位加强防范 加大巡山力度,消除火险隐患 并严厉打击各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五是扑火队伍过硬 乡,镇、建立30人以上的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村建立不少于20人的义务扑火队,配备足够数量的扑火工具,并经常开展扑火人员业务培训和实战演练。提高扑火技能,六是整改期间,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五、解除程序,1,申报,被确定为重点管理的乡。镇.在6个月后方可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书面申请解除重点管理.如经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检查验收达不到解除重点管理的 整改再延长6个月 第二次申请必须在第一次申请日6个月后才能提出.如两次申请、经验收仍不能解除重点管理的视为连续重点管理乡,镇。2。验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收到乡,镇、提出解除重点管理的申请后,组织人员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 按验收标准进行检查验收、经验收达到解除重点管理验收标准的乡,镇,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下发通知予以解除重点管理.如仍达不到解除重点管理验收标准的.将继续列入森林防火重点管理 六。惩处,被确定为森林防火重点管理的乡.镇,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在全市通报 并在新闻媒体曝光,各县,市 区,取消其当年乡,镇.综合目标评先资格、其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主要责任人当年不能评先评优、组织部门对其不得提拔,重用、平级调动 连续两次被列入重点管理的乡。镇。第一责任人。主要责任人降职使用 对没有按新修订的、森林防火条例,规定的标准、分摊扑火费用的,或者火灾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却没有对森林火灾肇事者,行政责任人追究处理的,一律不予解除重点管理。并在全市实行点名通报。2007年制定的,吉安市森林防火重点管理乡、镇、实施办法。吉森防火指字 2007。22号 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