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城市管道液化天然气项目建设实施意见 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宏州城市管道液化天然气项目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单位。德宏州城市管道液化天然气项目建设实施意见 经州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德宏州人民政府、二。七年九月二十八日。为推进我州天然气工程项目的进度、解决我州能源贫乏的供需矛盾、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优化能源结构,改善城市环境质量 减少大气污染,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减少和避免市政设施及房屋建筑的二次施工,根据建设部,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云南省燃气管理办法,的决定,经研究。现就我州建设城市管道液化天然气设施及项目经营有关事项提出以下意见,一,天然气是清洁,高效,方便的能源。其燃烧的温室气体只有煤炭的二分之一,石油的三分之二、对环境的污染远远小于石油和煤炭。且使用成本比煤气和石油液化气低廉,目前国内很多城市都在推进实施天然气替代石油液化气。煤气的工程建设。因此.抓住机遇推进我州实施管道天燃气设施建设既是节能降耗。减少污染保护环境的需要.同时也是提高群众生活质量.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和减轻燃气使用安全隐患的惠民工程、二.全州对实施管道天然气建设项目采取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经营和分级管理的原则。一期实施潞西 瑞丽两市的城市储配站,库及城市天然气管网项目工程建设.二期实施梁河、盈江.陇川三县的城市储配站,库及城市天然气管网项目工程建设、三,项目建设及投资方式 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讲诚信,有经济实力并具备经营燃气能力的一家企业 自主投资建设、经营德宏州的城市管道天然气项目、项目建设必须按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进行报批.四.实施项目条件、一 项目特许经营权年限 30年、自获得特许经营权之日起计算 二 特许经营权出让起拍价.2000万人民币.签订特许经营协议之前交付 三.项目建设时限要求 自获得特许经营权之日起 2年内完成潞西.瑞丽两市的城市液化天然气工程建设并投入运营、后续2.3年内完成陇川.盈江,梁河三县的城市液化燃气工程建设并投入运营,四,近期实施的建设必须是液化天然气项目的设施,设备.今后项目的运行再考虑与,中缅.管道天然气衔接.五 天然气初装费用,含户内管道及表具、标准.一。多层单元楼住宅用户,初装费按2500元、户收取,二 庭院式住宅用户,初装费按3000元,户收取、三,商业 集体用户、初装费按年均日用气量每立方米1000元的标准收取,商业用气起点气量按年均日用气5立方米,集体用气起点气量按年均日用气3立方米计算、四、其他用气大户和超长距离用户的初装费视实际情况双方商定。五、初装费的收取必须遵循先完成城市天然气储配站,库及管网工程建设后,再行收取.六,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由投资企业报请州物价部门按程序核定,七,燃气利用专项规划由州规划局会同县市规划局组织编制。规划经费由投资天然气建设.经营的公司承担,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管道天然气工程建设必须符合各县市城市天然气利用专业规划。遵守国家和省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并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未经验收的或验收不合格的管道燃气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八,城市管道天然气供气规划区内的新建 改建,扩建的住宅工程和其他需要使用燃气的建设项目,应配套安装天然气管道设施、燃气设施的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如管网短期内无法到达 应当按照天然气利用专业规划预留管道燃气设施的安装位置。有关单位应在方案审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备案环节严格把关 九.城市管道天然气供气规划区内的已建住宅和其他需要使用燃气的已建项目,采取稳步推进的原则进行管道天然气铺设 多层民用建筑内使用天然气体作燃料时、原则上要求采用管道供气 十,对于天然气利用专业规划范围内的宾馆,饭店等公共建筑、应当使用或改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禁止使用对环境污染较大的能源.环保部门要加强监管、对因使用不清洁燃料造成环境污染的、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十一、已建城市道路的燃气管道开挖铺设工程由投资企业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统一组织建设,政府给予免收挖掘占道费用 但公司必须负责修复、或由投资企业出资请市政部门组织修复。十二,大力优化能源结构,支持和鼓励工业项目采用环保,清洁,高质量的能源,从政策上扶持出租车,公交车改用天然气.逐步限制和淘汰高污染型的燃煤燃油设施 净化城市环境.对采用环保。清洁的管道天然气替代其它能源的工业企业、应当在用气价格上给予优惠,十三 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必须诚实守信,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按照合同法的规定与用户签订用气协议 保证提供的天然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得强制用户购买指定的天然气器具和相关产品,十四,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