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建筑节能保温材料监督管理的通知,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萍乡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建设单位、近年来,南京中环国际广场 哈尔滨经纬360度双子星大厦.济南奥体中心,北京央视新址附属文化中心,上海胶州教师公寓 沈阳皇朝万鑫大厦等相继发生建筑外保温材料火灾.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建筑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已成为一类新的火灾隐患。由此引发的火灾已呈多发势头。为保障我市建筑节能工作健康发展,本着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根据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公消,2011。65号、要求 经认真研究。决定在全市民用建筑节能的墙体保温体系中禁止使用燃烧性能为A级。不含A级。以下级别的保温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民用建筑项目的墙体保温体系中保温材料必须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 不得使用酚醛、胶粉聚苯颗粒.模塑聚苯板 挤塑聚苯板 聚氨酯,聚乙烯等作为保温层材料 二 施工图审查机构要严格履行审查职责、对墙体保温体系中使用燃烧性能为A级以下保温材料的设计图纸 不得出具合格意见,三。2011年4月2日以前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目前施工现场尚未进行建筑节能施工的新建。改建和扩建民用建筑工程,且墙体保温材料采用易燃.可燃,难燃材料的、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必须督促设计。施工,监理和建设单位更改设计、选用不燃材料.并重新报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实行、二.一一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