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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安县2013年农民建房管理工作意见 关于印发.德安县2013年农民建房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文件编号,德府办字,2013,42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彭山林场,园艺场,县直及驻县有关单位,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德安县2013年农民建房管理工作意见 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遵照执行,德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5月9日 为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和谐秀美乡村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九发 2012。11号 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建房管理的实施意见、九办发.2012、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 农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全面做好2013年全县农民建房管理工作。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今年重点抓好以下四项工作、一.推进农民建房对接新型城镇化.加强农民建房管理,应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有机结合,减少农民建房,鼓励和支持农民在城镇购房或租房居住,引导人口由农村向城镇集中。1。鼓励农民在城镇购.租,房。根据市委 市政府打造长江中游特大城市的目标要求,2013年全县要力争新增进入城区,中心镇和集镇购房或租房居住的农村人口数不低于农村常住总人口的1。5,农民建房比上年下降20.对全家进城落户退出原农村宅基地和住房的可直接在落户地申请购买、租赁保障性住房、完成2个 丰林镇,吴山镇,试点乡镇集中居住点,23个中心村基础设施建设,除爱民、塘山,高塘 彭山林场、园艺场 丰林,吴山乡镇各1个、其它乡镇2个。2 支持农民集中建房。制定引导农民到中心村或集中居住点建房的优惠办法.对城市规划区及重点控制区之外符合农民建房条件的建房户到集中居住点或中心村建房、属购地建房的 土地价格应不高于成本价,属退出原宅基地的、可在符合农民建房宅基地占地面积政策,集中居住点和中心村规划要求范围内进行宅基地置换.今年九月底前2个试点乡镇必须完成两个面积不少于30亩的农民集中居住点的水 电,路、土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建设,另每个乡镇必须完成县下达的中心村基础设施建设任务、二,推进农民建房规划城乡一体化,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在完善县域城镇规划的同时。完成375个村庄规划编制,构建城乡一体.相互配套.相互衔接的城乡规划体系,实现城乡.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管理一张网、各乡镇要将规划编制经费纳入乡级财政预算、确保村庄规划编制如期完成.为村庄建设和农民建房提供规划蓝图和法律依据。1,科学编制总体规划,总体规划编制应遵循,城乡统筹.因地制宜 合理布局 节约用地 集约发展 的原则.科学布局居住点,合理划分可建区.规划区内已经划定为城市建设发展用地范围,农民建房符合城市规划的区域。如中心村建设,规划区外乡镇农民建房符合村镇规划和用地规划要求的区域。如集中居住点 中心村建设等、限建区。指城市重点保护区域 根据生态 资源环境等需要控制的区域,城市建设用地需要尽量避让.如105国道.316国道和迎宾大道林白路、德白路等两侧。原则上50、100米范围内不准建房 禁建区.指对生态。安全.资源环境。城市功能等对人类有重大影响的区域。一旦破坏很难恢复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区域,做到既突出地域特色和传统风貌。又保护村庄生态环境。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资源.同时还要与产业布局以及扶贫开发,农村危房改造,土地整理结合起来。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由县农民建房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乡镇为主体,县规划.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共同配合、负责做好村庄规划,优先进行农民集中居住点和中心村的选址工作 并按照新型社区建设要求.共同编制完成集中居住点和中心村修建性详细规划。2、合理布局村庄建设,在规划过程中。要重点考虑五个方面的因素,一是集中居住点一般应建在交通条件较好,靠近县城或乡镇周边、中心村一般应以农户居住规模较大、50户至300户之间、的村落为主 二是基础设施建设配套比较齐全、出入的道路应达到乡级道路的标准、三是广播,有线电视。电话,宽带入户率应达到90,以上.四是公共服务功能应比较完善,公共服务中心设施建筑面积应达到300 以上。养老保险投保率 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0,以上,五是组织建设和社会管理比较健全.今年要全面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任务重、压力大,各乡镇要科学安排,先集镇周边,公路沿线建房需求量大的村庄 再依次推进、确保村庄规划编制8月底前完成70.11月底前全面完成、3.大力推广新房型建设.各乡镇要积极推广科学合理。方便农民生产生活的新户型,由县规划部门提供建房标准图 并对外观立面。房屋色彩、房屋层数,楼层标高及社区公共配套设施等作出明确规定,新建房屋原则上采用坡顶,外墙刷漆或贴面砖。供选择的建房标准图不少于20套 对采用新户型的建房户,通过签订协议或乡规民约进行约束、同一村庄在新户型选用上 要引导农户建房风格接近、对改建危房的困难户,乡村要多方面给予帮扶 使其房屋风格与周边房屋相协调、禁止使用未经审批的图纸或不按提供的标准图要求进行建设。新建房屋的厨房、卫生间应内设于住宅内.不得在主房外搭建厨房。卫生间等附属用房.各乡镇要加强对农村建房从业人员的管理、确保建房安全和质量,三、推进农民建房管理常态化,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这件得民心。顺民意 惠民生的好事实事继续抓下去、推进农村建房管理常态化、加强组织领导 全县每两个月召开一次调度会,对农民购、租、房,规划编制、违建防控.建房审批等情况进行调度.每半年组织一次考评、各乡镇每月要召开一次会议、分析本地,两违 管控情况,启动查处联动机制的,要采取县综合执法机构支持或乡镇联动等方式,及时处理违建行为 全年组织开展几次集中执法活动,农民建房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经常性的。每月至少四次,对乡镇违建管控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和领导小组交办的事项及时处理,对督查督办情况实行一月一通报.对重点工作和。两所一队,履职情况要跟踪问效.四。推进农民建房管理制度化、农民建房管理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当前工作要在杜绝.两违。建房的基础上转到健全制度.加强日常监管上来.努力构建整治和规范相结合的长效机制 推进农民建房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1、坚持违建零增量。防控违法违规建房是农民建房管理的重点 也是当前及今后较长时期工作的难点。必须紧抓不放 分类处理不到位要从严从快处理到位 全县在8月底全面完成分类处理档案归档工作.对违建行为要做到及时发现、迅速制止,对在建的违建房屋必须坚决拆除 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建房必须及时审批、要坚持村干部,村小组信息员巡查制度,确保违建行为在24小时内能够及时发现 乡镇综合执法中队能够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赶赴现场 把违法违规建房消除在萌芽状态,对符合条件建房的 乡镇要做到半月不少于一次审查、相关部门要做到符合建房条件的半月一审批、对已审批的在建房屋,乡镇规划管理所。国土资源管理所,执法中队和村委会要根据建设进度加强监管。及时制止改变规划。不按选定户型建设、超高超面积建设等违规行为,要通过堵疏结合.强化日常监管 确保不新增违法违规建房.2,完善数字化管控 县执法局要进一步完善现有管控系统功能,加强操作人员培训、充分发挥技术装备的作用,一要扩大管控覆盖范围、实现辖区全覆盖.二要及时处理管控信息,每个乡镇要及时反馈当天的巡查情况,对违建处罚必须在县执法,规划,国土联签后、乡镇才能处罚 将管控巡查人员到岗到位情况直接与其经济待遇挂钩。对不在岗或不到位.管控范围内又发生违建的巡查人员要从严追究相关责任 三要建立农房建设审批系统 逐步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批。推进农房建设审批及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系统化。3.加强、两所一队,管理 乡镇、两所一队.要集中办公,所需工作经费由乡镇财政安排、人员编制,国标工资 年终考核由县对口部门管理,发放.考核。其他经济待遇由乡镇负责发放 工作经费和个人经济待遇属县财政安排的直接拨付到乡镇 两所一队、负责人的任用.应征得乡镇党委的同意 人员调动应报县农民建房管理领导小组同意。要加强对。两所一队 人员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 两所一队.人员专职从事农民建房管理、不得抽调从事其他工作.4。严格责任追究 坚决按照、三个一律,四个坚决不放过 即、对违法违规建房一律拆除,对突击抢建的一律露头就打。对违法违规建筑一律不予补偿。对界定为,两违。建筑没有拆除的不放过 两违 建筑产生的原因没有查清的不放过、对当事人没有处理或处理不到位的不放过,对负有领导责任没有处理的不放过.的要求,贯彻落实好.九江市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九办字.2012。1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责任人的责任.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对问责情况。及时通报市,县两级,今年.县委,县政府已将农民建房管理工作纳入对乡镇年度目标考评.乡镇要把此项工作与村委会干部年度考核,个人工资绩效挂钩,乡镇。村委会要对村小组信息员给予适当经济补助,做到责、权,利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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