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八一广场管理规定。2004年12月23日南昌市人民政府令第103号公布、根据2017年10月23日南昌市人民政府令第161号,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南昌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 等15件规章的决定.修正.第一条.为了加强八一广场管理。维护八一广场的正常秩序、市容环境以及公共设施的完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八一广场进行建设.经营、观光,休闲等活动 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八一广场.是指南至江西省交通厅用地线。北至万达购物广场用地线,东至广场北路,广场南路西侧路沿石.西至八一大道东侧路沿石、孺子路东延伸段,中山路东延伸段除外的范围。第四条.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八一广场的管理,其所属的八一广场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工作,东湖区人民政府和市公安 规划.环境保护 工商行政,园林绿化 市政公用.文化,卫生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八一广场管理工作,第五条.八一广场管理工作中 涉及园林绿化.市政工程.环境保护、文化市场等方面的行政审批。监督检查。由各有关部门委托市城市管理部门实施.第六条,在八一广场进行建设,应当符合城市规划管理要求。在八一广场周边兴建 改建.扩建建筑物、或者对建筑物进行外部装修,装饰,其高度。色彩,风格应当与八一广场相协调、第七条 市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八一广场周边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灯饰景观建设规划 八一广场周边禁止悬挂布幔。条幅等户外广告 设置其他户外广告或者安装灯饰。应当符合相关规划。并依法办理有关手续、第八条。八一广场管理机构可以在八一广场规划少量旅游服务点.不得设置其他商业网点、第九条.除清扫.洒水。工程维修。救护.公安等特种车辆和童车,轮椅车外,其他各种车辆不得在八一广场行驶,停放.节假日或者重大活动期间.市公安机关应当对八一广场周边进行交通管制 交通管制措施应当提前两日向社会公告。第十条。八一广场禁止举办商业性展销和促销活动。在八一广场举办文化。体育。宣传等活动,应当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第十一条。八一广场禁止下列行为.一、随地吐痰 便溺 乱扔废弃物、二,流动叫卖,擅自摆摊设点,三 捕捉。伤害和平鸽,观赏鱼,四 攀爬.损坏浮雕、国旗台.灯具,喷池等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五,损毁树木。采折花卉,践踏草坪 六.在建筑物,树木上涂写 刻画、张贴、吊挂 七、躺卧 露宿,乞讨。算命,占卜,按摩,卖艺、八、携带宠物,燃放烟花爆竹,滑旱冰。球类活动,九,在水池里洗涤、嬉戏。向水池投掷物品,十,其他影响市容环境.扰乱广场秩序的行为,第十二条、在八一广场放风筝、应当在国旗台以北的休闲区进行。放风筝不得影响其他人员的游览活动,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八一广场举办大型活动期间,不得放风筝 但八一广场管理机构应当至少提前1天公告,第十三条、八一广场管理机构应当将景观灯。音乐喷泉和水幕电影的开放时间向社会公告,如遇到大风 大雾,大雨、高温等恶劣气候,或者危害安全等紧急情况。应当及时进行调整。第十四条。八一广场管理机构应当制定管理规则 设置提示牌、警示牌等标识.标识的样式、色彩应当美观 与八一广场景色相协调.第十五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的.由八一广场管理机构劝离、一。在八一广场行驶 停放车辆,二,举办商业性展销和促销活动 三 未经批准。在八一广场举办文化。体育,宣传等活动 四、摆摊设点、流动叫卖、五,躺卧.露宿。算命,占卜,按摩,卖艺、六.乞讨.七 滑旱冰.踢球 八.在水池洗涤。嬉戏,向水池投掷物品、九 违反规定放风筝,有前款行为.经劝离无效 属第.五.七.八、九 项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处以10至50元罚款,有第一款第,六,项行为的。由八一广场管理机构将其劝至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第十六条.违反本规定属治安.交通安全,工商行政管理范围的.由公安机关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罚,属其他范围的,由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八一广场管理机构依法予以处罚。第十七条。违反本规定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市城市管理部门,八一广场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有关管理职责。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