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菏政字、2010、2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为加快城乡统筹发展,调整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和可持续利用,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根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国发,2004 28号 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 2008,138号.以及 山东省开展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管理办法,鲁国土资发.2006、11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 现提出如下意见、一 统一思想,增强搞好增减挂钩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居民点用地和拟用于城镇非农业建设的用地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建新区是指用于城镇的建设用地和居民点搬迁.改造的安置用地 拆旧区是指拟搬迁,改造的居民点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是指将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整理复垦后新增的耕地面积,减去拆迁安置占用耕地面积,其作用是将挂钩项目周转指标置换到城镇。将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内的农用地变为建设用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目前,省政府批准我市增减挂钩规模29354亩 拆迁复垦后净增耕地21550亩.腾出周转指标20579亩.我市利用挂钩周转指标安排了如舜亦新能源、宇泰光电 步长制药,海普电器、华润电力等十几个过亿元的重点项目用地。有力地支持了大项目建设。保障了一批中小项目用地,随着我市工业化 城镇化步伐的加快,预计今后一个时期内我市每年实际新增建设用地需求量不低于3万亩。用地指标缺口不会少于2万亩,建设用地量的逐年增加 离开增减挂钩工作。难以保障今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用地.因此,以增减挂钩工作为平台和抓手,是缓解土地供需矛盾,拓宽建设用地空间,调节土地余缺。保障今后发展用地的重要举措,我市增减挂钩工作取得一定进展,但存在的问题仍不容忽视.一是个别领导对增减挂钩工作认识有偏差,对于一个整体项目的建新区与拆旧区不能同步安排、存在顾此失彼现象.二是个别县,区、存在重视挂钩周转指标使用 忽视周转指标按计划归还的现象 三是挂钩项目拆旧安置,整理复垦土地资金缺乏统筹安排,上述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我市向省申报挂钩项目的规模。延缓挂钩项目的顺利实施,乃至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各级政府务必对前段挂钩工作认真总结和分析,发扬成绩.弥补不足。顺利推进我市增减挂钩工作、二,统筹兼顾,扎实稳妥 全力推进增减挂钩工作有序开展,一.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农村居民点撤并 改造和搬迁安置方案,土地权属调整方案.要充分征求农民个人、集体经济组织及有关单位的意见.经村民会议同意,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县区人民政府批准.涉及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整的.其调整方案应报县区人民政府审批,二.合理确定申报挂钩项目规模,在充分分析群众基础 经济条件。村班子创新能力的前提下,本着先易后难。量力而行,循序渐进,逐步推开的原则,有计划.有选择,有重点的申报增减挂钩项目。第一.项目区由各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逐级向县区国土资源部门提报 原则上每年申报两次,第二,项目区由县区国土资源部门依据提报的项目区规模和范围进行实地踏勘、编制项目区规划、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后逐级报市、省政府审查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实施,第三,拆旧区的选址要以居民点整体搬迁,集中连片整理为主、居民点整理复垦面积所占拆旧区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小于2公顷的非独立图斑原则上不得申报 三。用足用好挂钩周转指标。挂钩周转指标专项用于控制建新地块的规模。同时作为拆旧地块土地整理复垦新增耕地面积的标准,1.凡是省政府批准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三年内必须实施完成并归还周转指标 如期未能归还的.一律不准申报新的挂钩项目,并停止新增建设用地审批,2。建新拆旧作为一个整体挂钩项目区。要同步实施.坚持建一批,搬一批 拆一批 复垦一批的原则、坚持当年使用多少周转指标,当年归还多少、确保年度内本辖区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3、建新地块的总面积不得大于拆旧地块的总面积,建新地块中用于安置拆旧地块农村居民点的土地面积应低于原占用面积,拆旧地块复垦耕地的数量质量应不低于建新占用的耕地.4、挂钩周转指标 首先要用于拆旧区的村庄安置和农村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同时要留足农村经济发展用地,其余的指标安排到城镇使用.获得的土地级差收益返还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对拆迁农民的补偿.四,加强挂钩项目的实施管理。1。拆旧地块土地整理复垦工作按土地整理项目进行管理。由相关村与乡镇政府签订土地整理复垦协议、乡镇政府与县区政府签订土地整理复垦目标责任书.乡镇人民政府与县区国土资源部门要组织好拆旧地块的拆迁.整理。复垦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土地整理复垦任务.2,建新地块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城镇规划和环保要求,严格按照.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供地、并按照有关规定收取费用、3。安置地块必须符合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体系规划和新型农民社区布点规划 安置用地选址要尽量利用原有建设用地 确需搬迁新址用地的。要利用未利用地和劣等地 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严格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严格禁止房地产开发,五.拓宽挂钩项目资金筹措渠道、1,使用增减挂钩指标的城镇非农业建设用地报批土地时应收取未上缴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和耕地占用税。2,使用增减挂钩指标的城镇新增用地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实现的政府土地纯收益.提高增减挂钩周转指标的收益率、应安排不低于40、的周转指标用于经营性用地。3、各项涉农资金重点安排到挂钩项目区集中使用.支持项目区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4。参照、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贷款管理办法.试行、进行融资贷款,县区积极尝试建立增减挂钩项目周转资金制度。按照平等,自愿 互利原则 由县区政府授权的融资公司统一向银行贷款.并转贷有关乡镇挂钩项目区使用。专项用于拆迁还建和土地整理复垦支出 使用挂钩周转指标所产生的土地级差收益优先用于偿还周转资金,如期不能偿还本息的将通过财政体制结算扣还、项目资金由县区财政部门专户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开支范围必须符合政策规定,任何部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六,规范挂钩项目验收程序 1,项目竣工后由县区政府组织自验.2,自验合格后申请市级初验 并报送自验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区挂钩周转指标使用归还情况 拆旧区整理复垦任务完成情况 新增农用地面积 地类及质量情况。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拆迁补偿安置情况,土地权属调整情况,建新地块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情况,实施挂钩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制度,档案管理情况等,3。市级初验合格后、申请省级终验,省级终验合格.增减挂钩项目完成,终验不合格的限期整改、重新验收。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全面按时完成挂钩项目任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 政策性强 直接关系到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各级政府务必高度重视,为了保证增减挂钩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 市政府决定成立菏泽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全市增减挂钩工作的组织领导,负责协调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县区政府要严格履行法人职责,全面负责增减挂钩项目的管理.健全各项制度,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乡镇政府负责本辖区挂钩项目的具体实施 县区政府要依据本意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办法,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批准的增减挂钩项目 县区.乡镇两级政府实行领导承包责任制.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有效实施.力争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任务 充分发挥挂钩项目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应有的作用和更大效益。附件,菏泽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略。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