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中心城区工业项目规划管理规定,关于印发,德州中心城区工业项目规划管理规定.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加强中心城区工业项目规划管理,提升中心城区工业园区规划建设水平 打造现代化、国际化。标准化园区新形象 经研究 特制定.德州中心城区工业项目规划管理规定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一年一月十一日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工业项目规划管理、提高集约节约用地水平.保障我市工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严格维护城市功能分区和产业布局 新建工业项目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按产业性质分区入园、第三条,为集约利用土地、对无特殊要求的工业建设项目.建筑容积率一般不得低于0 8,建筑密度不低于35.绿地率不高于15.厂房、库房类建筑原则上不低于2层。高度不低于10米,并鼓励工业企业建设多层厂房,以节约利用土地,沿城市主干道的办公科研及生活服务类建筑不低于5层.第四条 新落地项目申请规划许可时应同时出具工业经济管理部门或招商单位提供的项目说明情况 包括用地规模,建设规模。投资强度 产业性质,厂房结构型式,是否可以建设多层的意见 开工竣工时间。分期建设的项目应分期单独申请。第五条,厂区内不得建造别墅和成套住宅 可根据企业生产实际 适当建设职工倒班宿舍,公寓等生活服务类建筑,但不得突破本企业职工实际需求,第六条 新建和扩建的工业建设项目应体现现代风格.建筑色彩以淡色调为主、建筑应积极采用新型建筑材料,第七条。临城市主干道布置的工业建设项目,应编制街景立面设计方案,包括围墙,门卫等临街附属建筑,空调外机和落水管应结合建筑立面作隐蔽性设计。不得直接外露在外墙面上。街景立面设计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保持整条街道景观的整体美观,工业项目不得设置临街营业房,沿主干道不得设置自行车棚.汽车库。水塔等零星建筑.第八条、厂区出入口设置必须符合有关交通道路规范要求、城市道路两侧。每个建设项目在同一条道路上一般只允许开设一个出入口,入口设计应简洁 大方,标识性强、第九条。工业建设项目沿路、沿河一律采用全通透式围墙。围墙高度不得超过2,0米,沿河围墙应与河岸砌筑相协调,由企业按规划要求统一设计建设,原则上一个工业园区的厂房建筑色彩应基本统一,通透式围墙应一致。第十条。为展现德州太阳城特色。提倡太阳能,光电、光热,与厂房。办公科研等配套建筑一体化设计.厂区照明设施应首先考虑采用太阳能灯具,第十一条、工业建设项目的环保。市政、绿化等内部配套工程或设施、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 同步验收交付使用、第十二条、工业建设项目必须高起点规划设计、要求建设单位委托的规划和建筑设计单位应具备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水平、提交的设计成果应齐全,第十三条 工业项目建设监管采取复查制度 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组织一次复查,对违反规划许可的单位参照我局诚信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并对工业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规划审查.复查情况通报所在区政府,管委会,及土地管理部门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