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减免幼儿园建设工程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 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为支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保证我市幼儿园建设工程顺利实施,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省教育厅 山东省学前教育普及计划,2011。2015年,鲁教基字、2011,6号 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现就减免幼儿园建设工程有关收费问题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 本通知减免收费政策适用于全市新建、改建,扩建幼儿园的建设及幼儿园设施加固工程、县级以上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及乡镇政府 街道办事处,举办的幼儿园,国有企业利用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和国有资产举办的幼儿园,村.社区,集体举办的幼儿园,其他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均可执行此收费减免政策 二.具体内容 适用范围内幼儿园建设工程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全部予以免收.附件1 涉及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属于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并且有浮动的。按规定标准的30.50.收取,有上下限的按不超过下限标准收取。有条件的也可以免收,附件2、属于市场定价的、通过服务双方协商适当减收或免收.其他未涉及的建设项目参照中小学校舍建设有关收费标准执行 三。时间期限.减免收费政策自本文印发之日起执行 期限为五年,四、组织领导。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幼儿园建设是我市建立健全基础教育体系 惠及民生的一项重大决策,各级各部门要本着关心支持学前教育事业,为群众办实事的宗旨,切实加强对减免幼儿园建设工程收费工作的领导。明确职责 认真执行本通知的有关减免收费政策。开辟,绿色通道,保障适龄幼儿接受。广覆盖 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确保圆满完成三年行动计划目标.附件。1 德州市涉及幼儿园建设工程减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2.德州市涉及幼儿园建设工程减免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