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暂行办法 关于印发。莱芜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区建设局.高新区规划建设局 各建设单位 施工企业。各招标代理机构。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活动 保证评标的公平。公正、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投标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特制定 莱芜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 定标暂行办法 现予以印发 请贯彻执行,二、七年二月二十六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活动,保证评标的公平.公正。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投标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莱芜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 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具体的招标范围。规模标准、招标投标监管工作分工仍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意见.莱建发 2004.24号文、有关规定。建设工程进入有形建筑市场交易执行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进场交易管理的通知,莱建发、2005.45号文 有关规定 第三条。工程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 定标办法。有记名的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否则该成员评审结果无效 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第二章。通用评标标准。第四条,莱芜市行政区域内全部使用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其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应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形式进行公开招标投标.其它项目的施工招标优先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形式,第五条.本办法采用的工程类别划分依据、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费用组成及计算规则 鲁建标、2006 2号文 规定的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工程类别为 类,类的全部使用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采用合理范围低价中标的评标定标办法。第六条.本办法附件一,莱芜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综合评分标准、适用于全部使用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工程,附件二,莱芜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专业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综合评分标准,适用于全部使用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专业工程,附件三。莱芜市建设工程施工定额计价招标综合评分标准.适用于非国有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及专业工程.评分标准详见附件,第七条 本办法评标基准价采取二次平均法进行计算。第一步确定投标报价有效范围,计算各有效标书最终报价中去掉最高和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以下称报价均值、若有效标书少于或等于五家、则不去掉最高和最低价。房屋建筑工程。不包含单独招标的专业工程.的报价有效范围为报价均值的93 至105.含93。和105 其它工程投标报价有效范围为报价均值的90。至110,含90.和110.超出报价有效范围的投标文件做废标处理,第二步计算评标基准价.去掉超过有效范围的投标报价后。将剩下的投标报价去掉最高和最低报价后再次进行平均 若剩余投标报价少于或等于五家则不去最高最低.所得到的算数平均值做为评标基准价、第八条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一般使用合格制的资格审查方式,在工程项目的施工招标中 除技术特别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以外。提倡实行资格后审,实行资格预审的.提倡招标人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合格申请人 参加投标 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的施工招标实行资格预审,并且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的、招标人必须邀请所有合格申请人参加投标.不得对投标人的数量进行限制,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的施工招标实行资格预审,并且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的。当合格申请人数量过多时 一般采用随机抽签的方法.特殊情况也可以采用评分排名的方法选择规定数量的合格申请人参加投标、其中,工程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邀请的合格申请人应当不少于9个 工程投资额10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邀请的合格申请人应当不少于7个 第九条。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第十条。工程量清单应当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 施工现场条件,工期和质量要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山东省建筑 装饰装修.安装 市政及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以下简称 计价办法 编制。第十一条.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详细说明施工的特殊工艺要求,主要材料的品牌,质量,产地和数量,新材料及未确定档次材料的暂定价格,拟使用商品砼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并在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第十二条.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进行质疑的。可以在投标截止日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由招标人予以解释或更正.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招标实行无标底招标,本办法采用无标底招标,凡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招标投标的.提倡招标人设立预算控制价。其他招标方式、招标人可视工程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编制工程预算控制价.预算控制价是反映招标人对招标工程期望的最高限价,第十四条.工程预算控制价应当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预算控制价应当依据招标文件 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现场条件,工期和质量要求.计价规范 计价办法、以及材料市场价格或参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材料信息价并结合工程项目实际询价后编制、其成果文件应当明确所采用的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或厂家以及质量等级 一个招标项目只能设立一个预算控制价。招标人和工程预算造价编审单位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压低或抬高预算造价,第十五条,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招标、招标人设立预算控制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预算控制价的设立方法,公布的内容和时间,预算控制价应当在投标截止日15天前公布,招标人在公布预算控制价的同时,应报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预算控制价公布的内容应当包括工程项目总价表 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单位工程费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规费分析计算表。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表、以及相关说明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预算控制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预算控制价的、应作废标处理.投标人认为预算控制价低于本企业成本的、可放弃投标,并向招投标监督部门以及招标单位书面提交放弃投标说明,投标人对招标人公布的预算控制价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日10天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及时核实。经核实确有错误的。招标人应当调整预算控制价、在投标截止日5天前通知所有投标人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督部门要求招标人重新编制并发布工程预算控制价,1.投标企业因预算控制价低于企业成本放弃投标、导致投标人少于3家的.2.预算控制价中主要人 材.机单价明显背离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近期发布的市场指导价格的,3,预算控制价低于近一个月来同等规模。结构形式 装修水平的招标工程平均中标价格的、4,监督管理部门认为存在其它异常情况需要复核的,第十六条、采用其他招标方式招标.招标人编制的工程预算控制价可在开标时公布。第十七条,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工程量清单及国家和省有关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定.结合施工现场情况和投标人自身实力。综合考虑多种风险因素编制投标报价。但不得低于本企业成本、不得减少工程造价的构成、第十八条,投标报价中的规费、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用 应按相应规定足额计取,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的报价不应低于莱招办发。2006 2号文件规定的费用标准,安全施工费应按莱招办发.2006.2号文件规定执行、违反本条规定。其投标无效 投标价不参与第七条评标基准价两次平均的计算,第十九条,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及人工费有关问题应执行山东省建设厅、关于发布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单价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及莱芜市有关规定.第二十条、投标单位清单报价即为综合各种优惠让利后的最终报价 在此基础上、投标单位不得对涉及工程价款方面的投标内容进行再次优惠、投标单位违反本条规定做出的其它优惠、不作为评标依据,第二十一条,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的。招标人应当使用符合,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投标智能化评标系统数据标准 的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 第二十二条,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的。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载明投标文件电子文本的填报要求 并向所有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电子文本 第二十三条。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书面投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电子文本 书面投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电子文本不一致的,或者投标文件电子文本无法复制或者进行数据导入的,依据招标文件的约定.可不予评审、第二十四条 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的、投标文件电子文本应当在开标会议上当众进行复制或者数据导入。供评标时使用 投标文件电子文本应当密封保存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 第二十五条,投标人参加开标会人员应能够对本单位投标报价当场做出解释,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做出不利于该投标人中标的裁决 第二十六条、招标单位应按照最高不超过工程估算造价2.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80万元人民币,第二十七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必须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的协议,协议中必须明确主投标人。实行综合评分的招标工程 企业业绩.项目经理业绩 国际管理体系认证等计分项以主投标人为主。联合体其他各方不计分,第三章,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评标程序.第二十八条。评标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实行资格后审的.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二。评标准备及清标,三,初步评审,四、详细评审 五,推荐中标候选人.撰写评标报告,第二十九条,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其中,评标委员会中工程造价类评委应不少于评委总数的三分之一。评标委员会中招标人的代表应当具备规定的评标专家的相应条件,评标委员会可分为技术组.商务组 各自独立评标,第三十条.清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进行,第三十一条,清标工作的主要内容,一、按照投标总价的高低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排序。二、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报价进行换算,三 对投标报价进行校核,列出投标文件存在的算术计算错误.四.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报价进行比较,审查 并列出过高或过低的投标价格,五。形成书面的清标情况报告 第三十二条.清标情况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对投标报价进行换算的依据和换算结果、二,投标文件存在的算术计算错误和修正结果.三 列出投标价格过高或过低的清单项目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四、在清标过程中发现的其它问题。第三十三条 初步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的内容进行初步评审 一,听取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对招标工程项目的情况介绍,阅读、研究招标文件和清标工作组提交的清标情况报告,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了解和熟悉评标的要求、二.核对并确认清标情况报告对投标文件进行换算的依据和结果,三.核对并确认清标情况报告提出的对投标文件算术计算错误的修正方法.标准和结果.四.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列出投标文件在符合性,响应性和技术方法。技术措施,技术标准等方面存在的所有偏差.并确认重大偏差 细微偏差和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方法和标准,五.对算术计算错误的修正.细微偏差的补正及投标文件中其他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的内容。向投标人提出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要求、六,分析投标人对澄清 说明或者补正要求所作的书面材料,并予以认定,七。对过低投标报价的投标人提出书面澄清要求.分析其做出的书面说明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并认定其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八 评标委员会形成初步评审结果 第三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依据相关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认定重大偏差,不得随意认定投标文件无效。相关法规和招标文件未规定为重大偏差的.应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应要求投标人补正。第三十五条,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相关内容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修正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修正,投标人拒绝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第三十六条.当投标报价或经算术错误修正的投标报价低于公布的预算控制价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招标人可以依法重新招标,第三十七条,初步评审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的评审和比较。一。投标文件未通过初步评审的,不得进行详细评审、二、在详细评审阶段、对投标报价的评审应当以初步评审后得出的评标价为依据,三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初步评审后得出的评标总价从低到高的顺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第三十八条。评标委员会在详细评审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否决其投标,一。投标报价或者经算术错误修正的投标报价高于预算控制价的、二,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报价.增减或修改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三、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电子文本.或者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电子文本与书面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的。四、降低本规定不可竞争费用的、五.投标人拒绝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修正进行说明或者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以及说明理由不成立或者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属实的 六,施工方案与报价不一致、投标人不能做出合理说明的.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低于其成本价的 第三十九条,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载明如下内容、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二,基本情况和数据表.三。开标记录。四 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五.废标情况说明,六 投标文件重大偏差的情形和相关认定依据。七 中标候选人投标价格过高或者过低的清单项目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之间存在的偏差幅度和产生偏差的技术,经济等方面原因摘录,八 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九.推荐的中标人名单或者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十.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前应注意的事宜,十一.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第四十条 招标人向招投标管理机构提交的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应当包括清标报告以及相关法规规定的内容。第四十一条.实行定额计价招标的工程.评标程序应按照。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七部委第12号令,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合理范围低价中标 第四十二条,采用合理范围低价中标的评标办法,应当按照下列步骤进行,一.按照本办法第三章规定的评标程序进行资格审查、清标,初审,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书部分进行合格性审查,对于初审和技术标书审查合格的标书进入详细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对于认定为不合格的技术标书,应在书面评标报告中说明,对于不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明确规定且施工工艺、技术按照国家规范能满足招标项目施工要求的技术标书,不得随意判定不合格 二、详细评审阶段。确定评标基准价、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投标有效报价范围,投标单位排序。在投标有效报价范围内.按照报价由低到高对投标单位进行排序。三,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应对排序第一的投标人的报价进行详细评审或运用工程量清单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评审.如无重大偏差则该投标人中标。否则,可对排序第二的投标人的报价进行评审,以确定中标人,依次类推 当两家投标人报价相同,且排序并列第一时,招标人可任选其一做为中标单位.第五章.有关解释,第四十三条,为加强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员的投标资格管理,根据,莱芜市建设工程投标备案登记证书,以下简称、投标备案证书,和.项目负责人投标手册。以下简称.投标手册.管理办法 莱建发、2005 40号文、的有关规定、凡在我市境内参加投标,包括外地进莱单位.的投标单位及其项目负责人 均应在投标资格审查前办理、投标备案证书、和.投标手册,否则,不能参加投标活动.投标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持、投标备案证书、拟派遣的项目负责人员的,投标手册,和其他要求的资料,参加资格审查,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不能参加投标活动。开标时,招标人根据.投标备案证书、所登记的企业信誉、业绩和。投标手册,登记的项目负责人员的信誉,业绩 进行计算信誉业绩得分 第四十四条,招标工程实行项目经理押证制度、投标人中标后.由市招标办工作人员登记备案,并将.投标手册。押在市招标办 未登记的工程所获得的业绩和荣誉在今后的投标中不予加分.项目经理每完成一个工程,应在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后持竣工验收申请书 建设单位证明、质量监督部门证明等有关资料到市招标办办理登记,经市招标办核准后,方可领回、投标手册 工程施工中 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项目经理人员的,施工单位须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报市招标办登记备案后,方可更换、工程业绩归更换后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调动工作单位时.应持调动证明及时到招标办将原,投标手册.注销.办理新册。项目经理业绩。荣誉不受影响。项目经理获得的荣誉和项目经理负责承建的工程质量 管理等方面的荣誉、应在颁发或表彰后10日内持工程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证书.表彰文件,竣工验收证明等有关资料,内容必须相符 到市招标办办理登记.未登记入册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工地等荣誉,评标时不予记分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中同类型工程按下列方法划分.1.一般砖混结构.2。框架或框架剪力墙结构 层数,14层 3 框架剪力墙结构 层数,14层、4、大空间。大跨度,12,M。跨度 21M.5,大空间,大跨度.跨度、21M、6,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按其工程所属专业类别划分,7 装修装饰。地基与基础工程。钢结构等专业工程按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2001,87号令.规定的所属专业类别划分。在同类型工程记分中 招标工程属一般砖混结构时,框架或框架剪力墙结构业绩可得分 招标工程属框架或框架剪力墙结构。层数、14层。时。框架剪力墙结构,层数 14层.业绩可得分、招标工程属大空间,大跨度,12、M,跨度.21M、时 大空间.大跨度 跨度,21M 业绩可得分、房屋建筑工程业绩,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业绩。专业工程业绩分别适用于各自的业绩标准,不得混用、第四十六条、上一年度是指从上一年1月1日至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上两年度是指从上两年1月1日至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此类推.第四十七条,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一至三名。招标人应当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提出不能履行合同 或者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第四十八条,本办法由莱芜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四十九条,本办法自2007年3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