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 潍政办字,2010。13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优化用地结构,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为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用地保障,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 国土资源部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 国土资发.2008、138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土地综合整治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10 7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群众意愿.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以下简称增减挂钩,是节约集约用地、统筹城乡发展 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 农民群众是增减挂钩工作的主体,要广泛征求意见、尊重群众意愿.开展增减挂钩工作、必须经村民会议通过,要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充分尊重和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要建立完善群众意见征集制度.尽可能满足大多数群众的合理要求、项目区选点布局、拆旧建新规划设计 旧房评估.新居分配,要充分吸收当地群众和社会各界意见、涉及农用地和建设用地调整.互换。复垦耕地再分配和集体土地征收以及涉及农民补偿安置的,要严格履行民主程序、落实好听证制度 项目区实施过程中.要成立群众代表监督小组,协同监理单位实施全程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始终把群众是否满意和拥护作为做好增减挂钩工作的重要标准,要循序渐进推进增减挂钩工作 不得违背当地群众意愿,搞大拆大建 不得搞行政命令强行拆迁 要坚决防止盲目推进、搞政绩工程 形象工程 避免给当地群众带来经济负担.二。严格依法办事,从严规范管理,强化规划对增减挂钩工作的整体控制,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 科学编制增减挂钩专项规划,明确增减挂钩项目的布局,规模和时序、建立项目储备库 要依据村庄规划.扎实做好项目区实施规划编制工作,高度重视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社会经济状况.村民意愿调查和专家评审等基础工作,充分体现环保 节能、便民以及节约集约用地等理念,形成既顺应民意。又适度超前的项目区规划,严禁脱离实际和随意变更规划设计行为.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要在现行法规和政策框架内开展增减挂钩工作,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复 项目区规划不得实施。项目建设应依法按程序进行。认真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制,公告制 审计制、验收制 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和绩效考核问责制等制度、严禁假招标,假监理,假合同等行为的发生,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项目建设完成后,要高度重视后期管护工作。按照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建立责任制,落实工程管护措施.严禁只用不管,破坏工程设施等行为,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三 加强制度建设 提升管理水平,要从创新机制出发。加强增减挂钩制度建设,要着力推动项目管理创新.逐步建立和完善项目立项、申报。实施、验收等各环节的规章制度 以及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预算编制等技术规范 形成比较健全的项目管理制度体系、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将项目纳入工程建设程序.从计划,规划,招投标、施工图纸,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环节上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加强调度督查,实行季度调度 半年通报和年底考核制度 落实项目管理责任制 签订质量安全责任书。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本通知精神、制定完善增减挂钩制度体系,通过制度建设,建立起政府主导.政策引导。市场运作 社会监督的增减挂钩项目管理机制,确保项目规范运作,建立增减挂钩周转指标管理目标责任制,挂钩周转指标从项目区整体审批实施至指标归还的期限不超过3年。项目区所在地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要制定周转指标分年度归还计划.由项目区内拆旧的建设用地复垦出来的耕地归还.建立周转指标台账,定期进行检查,考核,验收.对周转指标的下达.使用和归还进行全程监管 建立周转指标使用计划管理体制、按规划和计划调控使用周转指标、创新验收办法.对独立成片的整村拆旧区完成复垦的可采取灵活的踏勘验收办法进行阶段性验收、在具备条件的前提下 经市或市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可先期使用部分周转建新指标、周转建新指标可以在潍坊市域内统筹有偿调剂使用,调剂到城镇使用的应按不低于40 的比例用于经营性用地 提高土地收益,用于三农建设.积极创造条件 探索建立建设用地流量指标有形市场 要高度重视拆旧复垦的进度和质量,确保拆旧区复垦后的土地地面平整,达到耕地质量标准 确保周转指标按期归还,到期不能按时归还的。加倍扣减下一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停止增减挂钩和新增建设用地审批,四。落实惠民政策。维护农民权益.充分利用好国家增减挂钩惠农扶持政策.各县市区 市属各开发区要对增减挂钩工作涉及农户的收益分配.安置补偿.社会保障。生产发展等制定具体措施.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要统筹确定项目区的规模和范围,合理安排建新区域镇村建设用地比例,优先保证被拆迁农民安置和农村基础设施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地,要为农村长远发展留下充足的空间 项目区内节地率原则上不超过50,促进田.水,路。林.村、房.产全面协调发展。实行最低补偿制度,异地使用的由居民点整治节余出的增减挂钩指标每亩不得低于15万元.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适当提高补偿标准,建新区建设不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按应收费用的50.收取。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应设财政专户加强资金管理 确保补偿到位。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要做好增减挂钩项目区实施前土地权属,界址.面积的界定和实施后土地权属的调整,变更调查 登记等工作,切实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发生土地权属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对村集体开展增减挂钩工作复垦出的耕地、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管理使用。收益主要用于后续管理和社会保障.实现可持续发展,五。拓宽融资渠道 强化资金监管.增减挂钩工作所需资金要在当地政府,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 多途径筹集。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导向作用,使用增减挂钩指标的建设用地单位缴纳的耕地开垦费,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和部分政府收益等资金进入挂钩项目专项资金库 循环使用.专项用于补助增减挂钩项目的实施、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20,可用于建新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积极搭建投融资平台 本着,谁投资,谁受益 的原则 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以节约的用地指标为载体,以土地高效配置获取的级差收益为保障,吸引金融资金和社会资金用于增减挂钩项目,积极推行用地业户参与增减挂钩工作,各地在政府机构改革中 按照职能转变,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的原则.应成立增减挂钩工作专门机构,具体负责增减挂钩项目的组织实施,鼓励增减挂钩工作专门机构多方筹集资金,实行企业化经营,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引入市场机制、调动公司 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对增减挂钩项目投入的积极性,逐步形成增减挂钩项目投入的市场化格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资金的筹措。使用和监管 建立严密的资金审核制度和透明的资金拨付制度 对项目资金实行专账专户。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超出使用范围和标准 更不得截留和挪用项目资金、要强化预算管理,预算一经确定,必须严格执行,要严格项目资金竣工决算制度.规范项目的业绩考评和追踪问效.要强化资金审计监管制度。实行全过程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六 注重工作创新。打造精品工程 随着增减挂钩工作中迁村并点、聚集融合的不断完善和提高.必然带来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要积极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和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在集体土地流转内容、方式和范围等方面进行有益尝试、围绕依法规范集体土地流转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农村社会保障.金融服务.户籍管理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建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长效管理新机制.重点探索农村住宅贷款融资渠道,确定准入门槛.制定工作程序.先行试点,封闭运行,拆旧区宅基地要依法收回,宅基地权利要按协议承诺放弃.安置区应依法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手续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手续,规范农村宅基地确权,发证工作 为农村住宅抵押贷款创造条件。把增减挂钩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相结合,与加快城镇化进程相结合,与新型社区建设相结合、相互促进,共同提高,鼓励增减挂钩项目区采取居民点集中连片整体改造 统筹规划生产,生活。居住。建设以及生态用地,促进土地可持续利用,拆旧区内始建年代久远.保存较好 具有一定建筑历史文化价值的文物古迹,古村落 特色村.风景名胜,古树名木 革命纪念地.近代代表性建筑等.要依据相关规定有效保护。科学管理。合理利用,安置区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应配套水.电.气 供暖,道路,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 引进雨水收集,地源热泵,新型墙材 LED光源,太阳能等低碳环保.节能减排设施 要根据农民实际需求,结合当地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建筑风格,组织搞好新型农房建筑设计,体现实用性,艺术性 节能性.协调性和生态性 利用增减挂钩这个平台,打造.百年住宅.各地要及时总结增减挂钩工作经验和成效,充分运用多种宣传平台和手段,大力宣传推广,抓点带面。整体推进、市政府将定期组织对增减挂钩工作情况进行观摩点评。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带动和促进增减挂钩工作 七,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共同责任 增减挂钩工作实行。市统筹,县组织,镇实施、的层级管理.市政府成立增减挂钩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发改 公安 监察。民政.财政、国土,规划、住建,交通 农业 水利。审计。人民银行.物价,法制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协调增减挂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增减挂钩工作相关政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制定增减挂钩工作方案并报批,审查项目区实施方案、督查项目实施、组织项目验收和落实周转指标的归还计划等工作.县.乡两级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推动工作健康发展 增减挂钩工作.由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负总责.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负责相关具体工作。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是规划.监管主体,要发挥好部门的职能作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做好增减挂钩工作的组织,指导.督促和把关工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是项目实施主体.要按照项目规划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负责群众组织工作,拆旧建新和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以及资金使用等,及时妥善处理项目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真正把增减挂钩项目建成、民心工程、德政工程,为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二Ο一Ο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