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设工程抗震超限界定标准,Definition.standard,for seismic out,of、codes of,building。constructions 建筑工程部分 Building part.DB22,T.480,2012.主编部门、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批准部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施日期.2012年03月13日.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164号.关于发布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设工程抗震超限界定标准。建筑工程部分、的公告。现批准,建设工程抗震超限界定标准。为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统一编号为,DB22,T。480、2012,自2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建设工程抗震超限界定标准、建筑工程部分、DB,T.480,2010、同时废止。特此公告.2012年03月13日前,言、为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以及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加强我省超限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 使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实际工作中能够判定建筑项目是否属于超限工程 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基础上。借鉴其他省经验,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了吉林省。建设工程超限界定标准、希望广大设计人员在实际应用中发现问题及时与编制单位联系。便于今后修改完善、建设工程超限界定标准分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两部分、本标准为建筑工程部分,主要内容,1。总则 2,超限高层建筑工程.3,其他超限建筑工程,4、条文说明.本标准由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归口管理 由编制单位吉林省阳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地址 长春市南湖大路788号,邮编,130000、联系电话 0431,85288756.本标准编制单位,吉林省阳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标准起草人员.杨红卫、本标准参编人员。张久慧 张玲 王彬、李富豪,本标准审查专家。戴国莹,王亚勇,黄世敏,黄文波,毕建东,马青龙、张海泉.周毅。陶乐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