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租赁物维护,维修与保养3、3 1 承租方应对使用中的租赁物做好及时的维护工作.3、3 2。租赁物安装和拆除时.应采用机械吊运或人工传递的方式、不应抛掷.3 3.3.出租方在租赁物维修前应先对租赁物的质量现状进行全面检查.应确定维修项目并作出标识。应由技术人员按租赁物缺陷程度确定维修或改制方法、或作出报废处理决定.并应对维修班组进行技术交底.3、3、4 租赁物维修应按下列流程进行。1.筛选出报废租赁物,2、按维修方案进行租赁物维修,3,对维修后租赁物进行质量验收 4,按规格,类型的不同分别码放验收合格租赁物,并应做好维修记录,5,对维修后合格的租赁物进行保养、并应做好保养记录。3 3,5.租赁物结构性破坏的补强与维修方法应由设计确定、3,3.6,租赁物维修更换材料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要求 3,3,7.租赁物维修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电动手动工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T。3787等的有关规定.3,3,8.维修保养操作人员应根据所从事的工作遵守相关操作规程、并应按有关劳动保护规定佩戴相关防护用具.3 3,9。租赁物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灰尘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 12801的有关规定要求,3,3.10,外表面锈蚀深度大于0、18mm或产生塑性变形的钢管、必须报废,3 3。11,到达使用年限,其功能仍符合使用要求的租赁物。经国家相关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可延长使用1年.延长使用期限的租赁物 应每半年检测1次,并应在合格后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