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Standard、method,of,measurement for.building construction、and,fitting、out worksGB、50854,201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3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56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的公告。现批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854。2013 自2013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 0,3,4、2。1,4,2.2.4,2 3.4、2,4。4。2,5、4.2,6,4,3,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12月25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函。2009。88号,的要求、为进一步适应建设市场计量,计价的需要 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附录A建筑物部分,附录B装饰装修工程进行修订并增加新项目而成 修订过程中、编制组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与正在实施和正在修订的有关国家标准进行了协调.经多次讨论,反复修改,先后形成了本规范 初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经审查.报批定稿,本规范是,工程量计算规范,之一。代码01,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地址,成都市星辉东路8号,邮政编码。610081,供以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信息产业部电子工程标准定额站 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铁路工程定额所.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张宗辉。方晓琳、左涛,陈丽、徐晓燕、王凯、李志奎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谢洪学,胡传海。王海宏.吴佐民,郎桂林。陶学明,刘智,张丽萍,赖铭华,陈彪.本规范英文翻译.林清锦。舒宇.郑玮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