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备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监督管理。规范我市建筑工程竣工结算计价行为,维护发承包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52号、及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备案,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济南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机构负责市区范围内的工程竣工结算备案管理工作.高新区、长清区,章丘区及各县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的工程竣工结算备案管理工作、第四条,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发承包双方须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办理工程竣工结算,竣工结算文件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后、发包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工程结算备案。竣工结算备案办理时点为竣工验收备案前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竣工结算备案办理时点为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前 第五条,办理竣工结算备案时应提交下列资料。一。工程概况.附件2、单项工程造价分析表,附件3、二 竣工结算报告书及编制说明,三.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四 现场签证及其他影响计价的资料和说明 第六条.建设发包方网上上传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备案信息后将纸质资料送至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机构、经核对资料齐全,数据对应。签章齐全后5日内出具竣工结算备案表。第七条.全面加强施工过程期中价款结算、发包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计量周期进行工程期中价款结算并支付工程款.经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合同期中价款结算应作为工程竣工结算的基础、第八条.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在竣工验收备案前.房地产开发项目在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前,完成竣工结算的、建设发承包双方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竣工结算延期备案的申请 写明原因并就结算备案时限予以承诺。承诺应载明工程项目明细并有建设发承包双方及参与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签章,承诺时限不得超过6个月 结构形式复杂的大型单体工程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第九条 因建设发承包双方结算分歧严重,导致工程完工后续工作无法正常进行 并损害到第三方合法利益的,发承包双方应按合同约定选择相应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竣工结算纠纷、已进入仲裁.诉讼程序的、持仲裁,诉讼受理通知书及工程项目明细说明2份到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机构登记备案,第十条、建设发承包双方应积极促进竣工结算工作顺利进行 超过承诺竣工结算时限仍未办理备案的项目、将予以网上通报,并分别在信用评价系统中记录不良行为,第十一条、建设单位提报的结算资料应与后期市场督查的结算资料一致 不一致的,由建设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并记录不良行为,第十二条,因施工单位原因导致不能按时结算或配合建设单位对资料作假,施工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在企业信用评价系统记录不良行为 第十三条,因造价咨询单位弄虚作假.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故意拖延结算审核时间导致竣工结算拖延的,由造价咨询单位承担相应责任、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记录不良行为 第十四条、建设各方的有关专业人员,应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及时处理有关问题.保障竣工结算按时完成 因专业人员过错导致结算不能按时完成.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对相关责任人员按规定予以处理 并记录不良行为.第十五条,建设各方在竣工结算备案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机构有权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第十六条、本办法自2017年2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附件 1,济南市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备案表2.工程概况3,单项工程造价分析表,附件1 济南市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备案表编号,济结备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结构类型,层数.建筑面积 m2、实际开工日期、竣工验收合格日期。工程结算总造价。1,2。万元。1、总承包单位结算值 万元,序号建设单位专业分包工程内容专业承包单位名称结算值 万元,1。2,3、4、2 小计,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单位公章、年 月。日总承包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 单位公章 年,月,日备案意见经办人。盖章 年。月、日,注。1、本表中的工程仅指单项工程、2,本表一式四份。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各一份.竣工备案部门一份.结算备案部门一份,附件2。工,程,概.况工程名称.结构类型。层、数 层高.檐高。建筑面积,基础类型 材料及标号,墙体类型 材料及标号.屋面防水保温、墙体保温隔热,楼地面做法.门。窗,外装饰做法,内装饰做法 采暖通风。含空调,电梯种类数量,给水排水,动力及照明,弱电,含电视电话.网络、可视对讲等,燃.气,消防、含自动报警.水灭火气体灭火系统等,注,1。每个单项工程应分开填写,2、可加附页详细叙述,附件3。单项工程造价分析表建设单位,盖章 工程名称、项,费目。用造价 元。单方指标元,平方米总 计、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给水.排水,电气 采暖,通风。其它,小计 总包小计.建设单位专业分包工程门窗或幕墙,电梯 消防报警,弱电,其它、小计,注。安装工程及建设单位专业分包工程中的各分部工程分类可按工程实际结算情况填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