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大型物流仓库消防设计若干规定沪消,2006,303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大型物流仓库消防设计若干规定 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了保障本市大型物流仓库的消防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规范、我局专门制定了。上海市大型物流仓库消防设计若干规定、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此通知.二.六年九月五日一,一般规定、一、本规定适用本市单层占地面积大于12000m2和多层占地面积大于9600m2的大型物流仓库。以下简称仓库.二 仓库的功能为物品接收、分类,计量,包装 分拣,配送等.货物的中转周期不应大于7天,三.仓库的消防设计除应满足本规定的要求外、还应符合其他消防规范标准的要求.二 建筑防火 一,仓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多层仓库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钢结构仓库的承重钢构件耐火极限要求不应低于1.5h的 如采用防火涂料保护时应采用非膨胀型防火涂料,二,当仓库任一边长大于220m时.仓库首层应设置宽度不小于6m的防火分隔通道、且应满足下列要求、1。通道两侧的分隔墙应为防火墙、且宜高出屋面0.5m。通道分隔墙上不宜开设门洞、如须在隔墙上开设门 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2 通道宜居中布置,通道之间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 3,通道内不得堆放物品、且应直通室外.三 单层仓库的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不应大于6000m2 多层仓库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不应大于4800m2,采用全自动立体仓储设备且建筑高度大于10,5m的仓库。其防火分区的面积可扩大一倍 当防火分区建筑面积超过上述要求时,应进行性能化评估并组织专家论证 四、当防火分区进深大于120m或货架连续长度大于90m时、采用全自动立体仓储设备除外,应设置宽度不小于8m的室内防火分隔带。其顶部应设置可开启外窗,其面积不应小于分隔带面积的5、且宜均匀布置 五、仓库内分类拆包、分拣、包装区域应与其他区域采取有效防火分隔 其防火分区面积和安全疏散出口数量,疏散距离可参照丙类生产厂房执行 六。仓库内不得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的物品。不得布置与仓库无关的办公用房等附属用房,当在仓库内必须设置附属用房时、如铲车充电区,仓库管理办公区和其他辅助设备区等、应靠外墙布置、并应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小于1。5h的楼板与其他部分完全分隔,附属用房门不宜直接开向仓库内,三。灭火救援设施.一 仓库周围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应小于6m.消防车道与仓库的距离不应小于5m.且不应大于15m,二.仓库的两个长边应设置灭火救援场地、其宽度不得小于10m 三.仓库每个防火分区外墙上应设置灭火救援窗口 或室外楼梯,灭火救援窗口的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每个防火分区灭火救援窗口数量不应少于2个,并且宜布置在不同方向,2。灭火救援窗口应正对货架或堆垛间的通道设置、其面积不应小于1,2m2,且其宽度不应小于1、0m、3、外墙上灭火救援窗口的间距不应大于20m.四,多层仓库二层及以上各层应沿仓库长边设置灭火救援平台。或室外楼梯.平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3m和1、5m。平台之间的水平间距不应大于40m。平台处必须设置灭火救援窗口,四、消防设施、一 仓库必须设有足够的消防水源 距仓库基地150m范围内的天然水源 应设置可靠的消防车取水设施。多层仓库应设置储水量不小于18m3的高位消防水箱,二,仓库必须设置稳高压消防给水系统、三,库区室外消火栓的间距不得大于80m,室内消火栓的间距不得大于50m,且应设置消防水喉、四,仓库内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全保护、货架内喷头与其他喷头的报警阀应分别设置,喷头布置应避开易熔采光带和屋顶排烟窗,五 仓库应设置有效的排水设施、每层应在踢脚线近楼板部位设置排水口.六.仓库内应设置空气采样烟雾报警等早期火灾报警系统 七,仓库应设置排烟设施.其排烟量设计应符合、建筑防排烟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当仓库建筑高度大于12m时.必须设置自动排烟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