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城乡住房调查实施方案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城乡住房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朔政办发,2012 9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全市城乡住房调查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10月19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城乡住房调查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2,141号.精神.科学有效地组织实施全市城乡住房调查工作、全面完成我市城乡住房调查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 调查的目的和意义,开展全市城乡住房调查是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市城乡住房现状和住房保障对象情况、建立城乡住房信息平台.为进一步做好住房保障工作和搞好房地产市场调控以及编制市.县区住房发展规划提供基础依据。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制定科学合理的住房发展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政策.保障和改善民生、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镇化建设和城市扩容提质,加快我市转型跨越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 调查的对象和内容、一、调查对象、1。供城乡居民生活起居使用的所有居住房屋,违章建筑住房。临时搭建房屋和独立建造的非居住用房不纳入统计范围。2.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所有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及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二,调查内容,1 城乡住房基本情况调查 主要包括 全市城乡现有住房房源.重点是各类住宅套数.间数和建筑面积,现有保障性住房房源。包括已分配入住.已竣工未入住和在建套数及建筑面积、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尚未拆迁改造.集中连片的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包括棚户区建筑面积,居民住房套,间 数,居民户数和居住人口,2.城乡居民住房状况调查。主要包括,户主姓名.家庭人口,房屋坐落地址。房屋类型,房屋性质。建筑面积 建成年代,产权、套型,成套情况等,3。城镇住房保障对象调查、主要包括.城镇住房保障对象姓名,家庭人口和收入情况、现居住地住房情况。申请住房保障类型和审核情况、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情况等。三。调查的时间 调查包括时点指标和时期指标 时点指标的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时期指标的调查年度为2011年 四,调查的方式方法,此次调查。由市统一组织、以县区。开发区为主体,以街道。乡镇 为节点,以社区、行政村.为基本调查单位、通过全市住房房源普查、城乡居民住房状况抽样调查和典型调查,城镇住房保障对象调查等方式。摸清全市城乡住房现状和城镇住房保障对象情况.一、城乡住房基本情况调查.采取全市普查的方式.全面掌握城乡现有住房房源基本情况。具体的方法是、由各县区、开发区负责 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具体组织,对所在区域各类住房房源进行全面调查登记,同时 对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尚未拆迁改造.集中连片的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进行调查登记 二。城乡居民住房状况调查,采取抽样调查和典型调查的方式。了解掌握全市城乡居民住房现状、具体的方法是.对于抽样调查,采取以县区为总体,以调查对象为基本抽样单元。以市统计局普查信息库资料为抽样总体样本框,根据省抽样选定的调查居委会、每个县区都要抽选一定数量的城镇家庭 50户、和农村家庭 30户.进行抽样调查。对于典型调查、要选择有代表性的1个街道和1个乡镇.经省城乡住房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对城乡居民住房状况进行全面调查登记。三。城镇住房保障对象调查 采取广泛宣传。敞口申报。严格审核的方式。摸清符合条件的各类住房保障对象数量及基本情况,具体的方法是,由社区居委会将调查表发放至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所在单位填报.或采取有关人员申报的方法实施调查,四,保障性住房调查。采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逐级填报的方式。进一步摸清现有保障性住房房源基本情况 具体方法是 由各县区,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要求如实填报,上报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汇总,五 调查的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城乡住房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全市城乡住房调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城乡住房调查的领导与协调,协调解决调查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指导全市住房调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 负责领导组的日常工作。市统计局负责调查统计技术指导方面的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协调调查经费方面的工作、市发改委负责协调保障性住房项目立项审批等相关资料提供方面的工作,市教育局负责提供大中专毕业生人数和就业情况的信息。市公安局负责协调住房保障申请人家庭户籍人口。家庭成员拥有机动车辆及 公安派出所,协助入户调查方面的工作,市监察局负责调查中举报事项查处和行政效能监察方面的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协调住房保障申请人家庭收入.财产审核方面的工作.市人社局负责协调已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需要提供参保、缴费和享受待遇等信息,市地税局和市国税局负责协调住房保障申请人报税,完税信息提供方面的工作 市工商局负责协调住房保障申请人个体工商登记或者投资办企业信息提供方面的工作.市金融办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协调住房保障申请人存款账户信息提供方面的工作.朔州日报社 市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做好此次调查的宣传报送工作 各县区。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将城乡住房调查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分别成立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城乡住房调查领导小组、并设立相应的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房调查工作.社区和行政村是本次住房调查统计的基本单位。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要设立住房调查办公室、主要负责所在区域入户 小区,院落,调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六。调查的经费保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住房调查的经费由市、县区财政共同承担.保证调查工作顺利实施、七,调查资料的填报与管理.调查员和被调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本调查方案要求如实填写,填报调查数据,确保基础数据不重不漏,真实可靠,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调查资料,住房调查取得的资料,严格限定于调查目的 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调查对象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各级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 的有关规定.依法调查,对调查中知悉的调查对象个人及商业秘密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八 调查的组织和实施、城乡住房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工作难度大 时间紧,任务重。质量要求高。为此、各级各部门必须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住房调查的各项组织和实施工作 一、调查队伍的组建和培训,各县区、开发区应根据本地实际,抽调或聘用具有一定工作经验和统计业务素质的人员担任调查工作人员,调查工作人员分三个层次 分别为调查指导员.调查工作员、调查员,调查指导员队伍由市.各县区、开发区统一组建.县级以上调查指导员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统计部门干部担任。每个乡镇,街道,应至少配备5名调查工作员。人员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干部担任 调查员由居委会干部,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等担任,也可聘请大中专毕业生,从事过其他调查统计工作的人员。或文化水平较高,综合素质较好的人员担任。每个居委会.村委会所配备的调查员根据调查工作量确定,至少配备3名,各县区,开发区调查机构负责对本辖区的调查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培训结束后,都要组织培训考试 经考试考核合格后 颁发有关证件。调查工作人员方可上岗,调查工作人员在执行调查任务时 应主动出示证件,调查员负责各类调查表的填报和核实工作 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工作员负责指导.检查调查员的工作、并对各类调查表进行审核,验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调查工作人员有权查阅房地产物业管理,服务。部门相关资料和经营证件,有权要求调查对象更正其调查表中存在的问题、聘用的调查工作人员应当由调查机构支付劳动报酬 抽调人员的工资由原单位支付,各种福利待遇保持不变、二 调查表格填写.各县区,开发区的调查机构 调查员及住房保障对象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的调查要求和调查表填写说明.认真填写各类调查表 不得虚报,瞒报 迟报,拒报,也不得重报,漏报,代报,除城乡房源和保障性住房调查项目外、调查员要进行入户调查 要做到。街区不漏院,乡镇不漏村。院村不漏户,住户不漏房,确保调查数据真实 准确,完整 公安派出所和物业服务企业要对入户调查给予积极配合,三、复查与验收.调查登记过程中、调查员要按照自查与互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调查质量进行全面复查,检查是否有重复,遗漏等问题 填写内容是否完整、数据质量是否可靠。逻辑关系是否合理等、发现差错,及时纠正 街道。乡镇,调查工作员要对调查阶段的工作质量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要重新登记。直至合格为止,县级调查机构要建立调查表人工审核签字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调查数据在录入前必须进行人工审核、调查表的人工审核实行、三审制度.1。初审。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调查员对调查表进行初审 初审合格后签字并加盖居委会,村委会.公章 2.复审、街道、乡镇.调查工作员根据工作分工对所管辖的居委会,村委会,报表进行复审 复审可采取互查的方式。复审人员要根据调查表平衡和逻辑关系。以及各表填报规定.逐项认真审核。对于审核不合格的报表、要及时返回原填报单位进行更正。对于合格报表。则要本人签字并加盖街道 乡镇、公章.按时上报县级调查机构。3 会审、在正式进行调查数据处理前、市,县两级调查机构还应组织有关人员。对调查表填报质量进行全面会审。通过会审把调查数据填报差错率降到最低,达到数据质量控制要求.三审,合格后。方可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数据计算机录入工作,对未履行调查表人工审核签字职责的有关机构和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四,调查资料报送 调查资料实行分级审核汇总上报,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初审合格的纸介质报表报街道.乡镇。调查机构、街道,乡镇,调查机构对居委会.村委会 报表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的报表在规定时间内。以纸介质报表报县级调查机构.县级调查机构对所有调查报表进行会审,并按照全省统一的计算机数据处理程序对调查报表进行数据处理。数据处理结果按时上报市级调查机构,市级调查机构对县级调查机构报送的汇总报表进行再审,并进行市级汇总 按时上报省级调查机构.九、调查的质量控制,调查数据质量是整个调查工作的生命线 要将数据质量控制贯穿于调查工作全过程,各级调查机构要建立以质量控制为核心的工作目标责任制.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建立调查数据质量控制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特别是要确保基层调查表数据质量,从源头上把好数据质量关,市.县区.开发区。街道,乡镇,要分别按照一定比例对调查质量进行抽查。街道.乡镇 对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的抽查比例不得低于调查总户数的3.各级城乡住房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 对调查结果和数据质量进行全面评估,评估可采取相关指标法、专家评估法。趋势分析法等 评估工作结束后 要撰写住房调查数据质量评估报告并报上级调查机构备案 十、调查工作的责任,各级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均应实施工作目标责任制,责任到人 严格考核,奖惩。以提高住房调查质量和效率、对在调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为了确保调查工作质量。市。县人民政府要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因组织不力而影响到调查工作质量和进度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对虚报。瞒报.迟报.拒报调查表的单位和个人 依法予以处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上报调查材料或漏报率超过3、的县区。将进行通报批评。各级调查机构应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对调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和监督。并对举报有功人员予以奖励 十一 进度安排。全市城乡住房调查工作从2012年10月开始、2013年1月底之前基本结束.分调查准备,调查登记.数据处理三个阶段进行。一、调查准备阶段.2012年10月15日前、组建机构,成立各级城乡住房调查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调查经费。县区、开发区选调调查人员并进行培训,拟定工作计划,制定调查实施方案。对本辖区城乡住房调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调查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具体要求、为调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二,调查登记阶段 2012年10月16日、11月30日,正式组织调查登记。完成各类调查表的登记填报,人工审核。数据上报等各项工作,三、数据处理阶段,2012年12月1日、12月30日 城乡住房基本情况调查表.城乡居民住房状况抽样 典型、调查表.城镇住房保障家庭,人员。情况申报调查表以及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基本情况调查表由社区.行政村 街道、乡镇,县区 开发区逐级汇总上报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调查表由县区,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汇总上报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完成数据审核和录入汇总,形成城乡住房调查报告.并将调查报告、汇总表分别以书面和电子文本的形式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统计局汇总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