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 各直属机构.现将、湖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第一条,为加快全省水利建设步伐、提高防洪减灾和水资源配置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 中发、2011、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综.2011、2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水利建设基金的筹集和使用管理,第三条,水利建设基金的来源、一 从地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中提取3 应提取水利建设基金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车辆通行费,用地管理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森林植被恢复费.耕地开垦费,排污费。城市污水处理费,二,从河道采砂权出让价款 政府出让矿产资源探矿权和采矿权取得的矿业权价款中提取3,三,省级财政从中央对地方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中划转3。四,有重点防洪任务和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城市,从城市维护建设税中按不低于15.的比例划转水利建设基金、有重点防洪任务的城市包括.长沙市、湘潭市、株洲市,益阳市,岳阳市,衡阳市,常德市.邵阳市、娄底市,张家界市。怀化市 郴州市.永州市、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县级有重点防洪任务和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城市由市州人民政府报省人民政府确定、五。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按生产,经营收入的0。6、缴纳水利建设基金,六、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单位和个人。按应缴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10。缴纳水利建设基金、第四条,水利建设基金的筹集办法,一。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缴入同级财政,二,从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中央对地方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以及从河道采砂权出让价款和矿业权价款中计提的水利建设基金,由财政部门负责计提和划缴,其中,从车辆通行费。中央对地方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和省级矿业权价款中计提划缴的水利建设基金缴入省级财政。从其他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从河道采砂权出让价款 矿业权价款中计提划缴的水利建设基金缴入同级财政 三 从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划转的水利建设基金,由财政部门负责预提和划转,缴入同级财政 四。取得新增建设用地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征收。并实行省与建设用地所在市州,省直管县市5,5比例分成 第五条.水利建设基金是用于水利建设的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大江大河主要支流、中小河流 湖泊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城市防洪设施建设,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重点水土流失防治工程建设,农田水利.农村饮水和节水改造工程建设,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更新改造及项目前期工作.防汛应急度汛,水利科技教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水利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结构为.50,用于水利工程建设。30。用于水利工程维护,20,用于应急度汛和水利科技教育 各部分资金结余可统筹安排使用。第六条.水利建设基金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年终结余结转下年度安排使用.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水利建设规划。编制年度水利建设基金支出预算 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部门根据批准的水利建设基金预算和基金实际筹集入库情况拨付资金.其中、水利建设基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要纳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水利建设基金预算执行情况,编制水利建设基金决算,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第七条。各级财政 发展改革 审计,水利部门要加强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应收不收.应缴不缴或侵占,截留.挪用水利建设基金的、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工作的领导和考核.各级财政部门是水利建设基金筹集的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水利建设基金的筹集 管理工作.第九条,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管理的具体实施细则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发改委 省水利厅等有关单位制定.第十条、本办法中关于由财政部门直接计提和划缴水利建设基金的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实行.关于对从事生产经营.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水利建设基金的规定自2011年9月1日起实行。湖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政发,1997、23号,湖南省防洪保安资金征收管理办法 湘政发。2001,31号 予以废止 本办法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