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交通 水利等专业工程以及单建人防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 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法定职责,负责有关专业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第四条 建设、勘察,设计 施工图审查 工程监理,检验检测、施工等相关单位 应当落实责任制度,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负责,勘察,设计,工程监理 检验检测,施工等单位的执业人员 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并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执业 第五条、鼓励推广应用符合安全,环保和节能要求的工程建设新材料,新工艺 新设备和新技术,禁止使用危及施工安全,使用安全的材料。工艺和设备、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负责发布推广应用和淘汰使用的工程建设材料 工艺,设备和技术的目录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优质工程和安全文明施工激励机制、对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 给予表彰 奖励、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