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投资项目绿色通道的若干意见、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我省投资环境,有效承接国际,国内新一轮资本产业转移 加快推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促进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创建投资项目绿色通道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一、总体要求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均为绿色通道服务的承办和联络单位,要按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要求、继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为投资者从项目洽谈直至投产验收提供全程服务,创造顺畅,宽松,便利的投资服务环境.对国家和省没有规定不得下放的权限一律下放,对国家和省没有规定不得取消。简化的事项和环节一律取消,简化、对可以实现资源共享,合并的审批事项一律整合 对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规定的涉及项目建设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二 主要目标,通过创建投资项目绿色通道。实行简政放权、行政提速。减免收费、三同时。着力解决投资项目存在的办理环节多。时间长,成本高等问题,形成环节少,效率高,运转协调.操作规范的工作机制.只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相关规定.以及我省产业导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布局要求和节能环保标准,均无障碍进入和无障碍实施、二,降低投资项目准入门槛、三 实施更加开放的准入政策,各地,各部门要创新投融资机制.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鼓励.吸引省内外各类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止的领域。无论内资、外资、无论国有.民营,均可参与水利,交通、能源 城建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经营,对涉及垄断资源开发利用 需统一规划的项目.政府在确定建设规划后。可向社会公开招标选择项目投资者 凡在我省境内开发投资的项目,各地。各部门都必须为投资者提供无差异化的全程服务 四,放宽企业登记条件 凡是法律 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经营项目、工商部门都要予以登记.注册,并大力推行网上登记.网上年检和网上名称核准,各级工商部门在办理投资项目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时、凡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要当场受理并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依法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审核的,办结时间为2个工作日、领照时间由法定的10个工作日减为5个工作日,对需要办理前置审批又不涉及安全 环保,节能审批,且登记时无法提交前置审批文件,证件的重大建设项目,实行生产经营筹建登记制,核发经营范围为项目筹建的营业执照。为重大建设项目办理非工商登记有关手续提供支持、放宽重点投资项目企业集团登记条件 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由原来的3000万元降为1000万元.子公司由至少5家降为至少3家。可以是相对控股的子公司,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由原来的5000万元降为3000万元,重大建设项目中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农业产业化企业。科技型企业、现代物流企业,文化企业、旅游企业组建企业集团、核心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降为500万元.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降为1000万元 五 加大对外开放力度 通过实施开放先导战略,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种市场,放开一切能开放的领域.区域和行业、突出招商引资重点。创新招商引资方式 积极承接国际资本和沿海产业转移、深化通关制度改革、加快电子口岸建设,大力提高服务水平,提高通关效率,建立对沿海地区48小时和24小时快速通道 三.建立健全投资项目全程服务机制 六、公开办事指南、各市 州、县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向社会作出公开服务承诺 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 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或根据需要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场所,设施,公开信息。公开信息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审批项目和依据 申请条件。办事程序。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数量,办结时限 收费项目的标准及依据 申请书示范文本.投诉,监督方式.以及其他需要告知的事项.七,实行首办责任制、主办责任制。各有关职能部门不论分工如何,首家受理部门要负责告知办事程序 属本部门办理的事项、要组织相关业务处室审查申报材料、对符合规定要求的、即向投资者发放项目受理通知书 对基本条件具备、申报材料主件齐全 但其他条件和材料不能一并申报的。一律先受理 但在下达审查意见.批文,发给证照前必须补齐、以符合法定要求,对不属本部门办理的事项,必须在1个工作日之内告知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并转送相关部门 对于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事项.业务属哪个部门为主,哪个部门就必须负责协调.对无正当理由不受理的 投资者有权向监督部门投诉,有关部门应责令相关责任人作出检查,八.提高项目核准效率.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之内的投资项目,按照核准权限的规定 企业只需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不再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的程序,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主要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进行核准、对核准的投资项目,只要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市规划.银行等主要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相关审查意见的。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可先予以核准、交通.水利,电力 林业.地震.卫生、安全 文物等部门可根据项目核准文件 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核准办理时限从受理之日起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减为10个工作日,依法应当听证 委托评估、专家评议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内。九。严格执行项目备案制度.对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 无论规模大小。一律实行备案制.除跨区域.跨流域或投资主体有特殊需要的外,均实行属地备案管理。实行备案的项目 企业不再编制项目建设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初步设计等文件,简化为直接填写 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 提出备案申请,并如实提供项目法人的工商登记等书面证明材料,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对备案项目主要从是否符合法律法规,产业政策 行业准入标准等方面进行审查 项目单位根据项目备案证依法办理环境保护 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城市规划等许可手续和海关报关手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抬高项目备案门槛,搞变相审批,备案申请实行书面申请和网上申请两种方式,由企业自主选择 投资主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备案项目,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不符合条件的 亦应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否决意见书,并列出否决意见的依据。不得无故拒绝或拖延办理,十,加快办理用地审查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优化调整内审程序,简化环节,同步受理.缩短会商会办时间,对各类报件。要每周召开会审会 对特殊项目要随时召开会审会 除须报国务院审批的用地外。依法由省政府审批的用地、将审批时限控制在3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应当实施招拍挂公开出让的经营性用地,以及实施成片土地开发的,在报批用地手续时,按批次用地报批 只要附具开发建设方案和控制性规划.十一、优先保障用地计划,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计划,要按照.有保有压 区别对待,的原则、用地计划向公路、铁路。机场.输变电,油气输送管道,水电站等国家和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 急需的社会公益项目,重点外资项目.重点企业技改项目和效益好就业多的招商引资项目倾斜,对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计划、省国土资源部门在省级预留计划中优先安排,对列入省政府直接协调督办的重大项目。要在全省建设用地指标中专列计划,不占市,县指标。十二、搞好城市建设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的衔接、对符合条件。依法办理规划等相关行政许可手续的。规划。土地.建设等部门要相互沟通,相互配合。实现资源共享 加快办事进程 由城乡规划部门核发的。一书两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办理时限由原每项20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竣工验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由原15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十三,积极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程度的不同实行分类管理 对按规定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不再编制环评大纲 可直接编制报告书、对区域环评。规划环评经过批准的。按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环评审批一律从简.对区域环评 规划环评未经过批准的项目、按一般建设项目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对报批材料齐全.符合报批要求的投资项目.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分别在30、15、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需由环境保护部审批的重大项目、提前告知项目审批程序 在申报材料齐备的情况下.10个工作日之内向环境保护部申报,十四 动态调整项目建设规划,投资者在办理项目前置审批事项时。如涉及规划调整的.可结合发展建设规划中期评价。根据新情况。新变化 政府授权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在符合产业政策,区域布局和行业规划的前提下调整项目发展规划,并允许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十五 落实项目法人招标自主权。除符合国务院批准的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二条至第七条规定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标外。其他项目是否进行招标由投资者自行决定,生产型企业采购进口设备。除国家规定必须招标的外、其他进口设备是否招标由投资者自行决定,有关部门要限时办理。项目确认书 和,机电产品进口许可证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指定招标代理机构和进口代理机构.十六,加快项目交付使用。消防部门消防审核审批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对重点项目消防审批变总体报审 总体验收为 分段审核.分段验收 质监部门对依法实施的项目实行随到随检,必要时可先行检验检测,后补办手续,对符合条件需要进行审批的项目、3个工作日内办结,属国家质检总局审批事项.受理后24小时内与总局相关部门联系、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告知企业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只要资料手续完备、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取证,规划。环保。档案、卫生及按国家。省规定组织验收的部门、要按照特事特办的要求 及时进行专项验收和综合验收,以保证项目早日投入使用。四、加强绿色通道平台建设 十七 创新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各级开发区享有同级政府审批权.项目审批一般不出园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凡是同级人民政府和各部门可以完成的行政许可及其相关监管事项、同级人民政府委托开发区管委会独立完成,积极探索开发区运营体制市场化改革 鼓励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资开发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积极探索 一区多园,发展模式 拓展开发区发展空间,十八,认真落实扩权县。市.相关政策、对扩权县、市 在项目审批.办事程序等方面、赋予其与省直管市相同的权限,省政府各部门必须同步下放.市.州,不得截留、各市、州,要按照.能放则放。的原则,赋予县、市、更大的发展自主权和决策权 促进项目入驻.五 提升绿色通道服务质量、十九,整合审批环节,国土资源部门在办理土地预审过程中、如涉及土地利用规划调整.临时用地复垦,地质灾害、矿产压覆 土地出让金评估等方案审查和备案的 应尽量整合,原则上实行联审联评、分别办理,环保部门在办理项目环评审查,审批时,如涉及区域,行业、规划环评等评审事项的。应尽量实行联审联办。投资主管部门组织项目评审时,对项目核准涉及交通 水利、电力,林业.城建、地震 文物等行政许可或审批的行业主管部门 应通知其参加。并限时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相关部门对项目报告.资料有关内容如无原则分歧、不再单独组织项目评审。二十.加强审批部门相互配合 省级审批管理权限下放后,政府部门之间以及省、市、县之间要加强沟通、会商会办。协调一致 对由市、县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投资项目.应在当地政府设立的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个窗口.一站式、一条龙的服务,项目前置审批事项应实行同级审批,避免重复,多头.交叉,无人审批、形成新的,卡壳,对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项目.各有关职能部门必须为项目提供顺畅,便利的服务、对于互为条件.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审查审批的。各有关审批部门原则上应在同一时间内及时对所申请审批事项及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在承诺时限内提出具体明确的审批意见、有些审批环节需要较长时间的、主办部门在规定的审批时限内应提高效率 保证同步审批。如审批事项需报送上级或交办下级审批,审核的。则由各职能部门在规定的时限内上报或交办。二十一,积极为投资项目提供服务性审核、审批,对需要转报国家有关部门核准或审批的项目,有关职能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和拟文转报 并提供跟踪服务,权限下放后。对某些项目为有利于争取国家投资和列入国家专项规划。以及金融机构贷款、设备进出口免,退税等,按照项目法人要求、政府各职能部门应提供服务性审核.审批.二十二 加大重点在建项目协调服务力度、按照属地管理和部门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重点建设项目省 市,县三级协调服务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对省重点在建项目、要逐一明确协调服务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负责督促。指导 帮助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突出问题,确保重点在建项目的顺利实施,建立省重点项目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省重点办牵头。省国土资源,环保。电力,通信,广电.交通、林业,建设等部门明确专人参加。对项目所在地政府和协调服务责任单位报告反映的重大问题,在24小时内摸清情况.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协调解决意见、并抓紧督办落实。对重点建设项目进行的各类检查。评比,各种名目收费等 实行事前申报备案制,未经省重点办同意的,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实施检查、收费.重点建设项目单位有权拒绝。二十三 创造良好的项目施工环境 工程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安,工商部门要依法维护项目投资者和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坚决打击工程建设过程中生产原材料供应的欺行霸市、强卖行为,二十四.提供便捷式税务服务,对引进投资项目新办企业.办理涉税事宜,实行,一站式,服务.在办理税务登记时,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资料不齐全的,可先办证.后补齐资料,在开业初期或试营业期。税务部门主动提供税收辅导、由企业自行申报办理涉税事宜.不进行税务检查.六、规范投资项目收费行为。二十五,清理。规范收费项目,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对于没有合法依据的收费项目.一律予以取消。对于规定收费的项目、要将收费的名目。标准和依据向社会公开,对于收费有弹性的项目。原则上执行下限标准。电力 通信、广电和国土资源,林业等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涉及 三电、迁改.地面附着物拆迁的。应分别研究制定合理补偿标准。报省政府审定并予以公开.二十六,防止变相收费。各级审批部门要坚持市场化取向.实行资质资格管理,要与为项目审批提供服务的社会中介机构,事业单位实质性脱钩.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项目投资者指定咨询 设计、测量。勘察。监理 评估,招标,施工服务机构和购买指定设备 产品。七、强化绿色通道服务监督约束机制,二十七 严格责任追究,为保证绿色通道项目服务快速高效运转、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设置绿色通道监督员,协调各有关部门及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督办落实,各审批职能部门要加强对绿色通道审批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监察部门要对绿色通道的项目审批服务进行效能监察和跟踪问效。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推诿扯皮,不负责任.失职渎职 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未在规定的承诺时限内完成等后果的,严格追究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并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二十八.强化投资者自我约束责任,投资者必须对项目申报材料的实质性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所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产业政策和节能环保的要求.并依法依规配合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审批工作。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各市 州,县人民政府及省政府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在1个月之内制订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 湖北省人民政府,二.八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