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甘肃省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DB62/T 2934-2018
  • 甘肃省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卫生防护规范 第2部分:商场 DB62/T 4113.2-2020
  • 甘肃省雷电灾害鉴定技术规范 DB62/T 2968-2019
  • 甘肃省表面增强竖丝复合岩棉板(PRR)建筑保温应用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DB62/T 3158-2019
  • 甘肃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 甘肃省价格监督检查试行办法
  • 甘肃省抹灰石膏应用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DB62/T 3134-2017
  • 甘肃省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实施意见 甘建价[2020]214号
  • 甘肃省户用生物质燃料供热应用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DB62/T 2874-2018
  • 甘肃省政务服务中心志愿者服务管理规范 DB62/T 4259-2020
,第二章.立,案。第七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受理职工投诉 执法检查 群众举报。信访等途径.获知单位或个人存在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行为 指定执法人员进行初步调查、第八条,经初步调查.发现单位不存在违法行为的,承办人员应填写、现场检查记录,或 调查笔录,终止调查、第九条、有以下情况的、承办人员应当填写,责令改正通知书 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的,单位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启封手续的。第十条 有以下情况的,承办人员应当填写,立案审批表、申请立案,已收到责令改正书 但逾期不办的,为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出具虚假证明的。职工骗取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第十一条,立案审批表应当载明如下事项,当事人基本情况.案由、基本事实、承办人员意见、科室负责人意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意见、第十二条 根据违法行为确定案由分别为,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不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逾期不缴住房公积金 少缴住房公积金。为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出具虚假证明 职工采取欺骗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职工骗取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第十三条。承办案件的科室负责人在,立案审批表 上签署意见 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审批立案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