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外地建筑业企业进兰施工登记管理规定,关于印发 兰州市外地建筑业企业进兰施工登记管理规定、的通知各县,区建设局。外地进兰建筑业企业.现将,兰州市外地进兰建筑业企业进兰施工登记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00八年八月二十六日。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筑市场管理 维护我市建筑市场秩序。依法规范兰外建筑业企业在兰生产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部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进甘备案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外省.市或省内兰外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外地建筑业企业、进入兰州市行政辖区内、包括远郊三县一区。进行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 装饰装修及园林绿化工程的新建 扩建。改建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办理进兰施工登记手续,第三条,兰州市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外地建筑业企业进兰的管理工作 兰州市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受兰州市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委托具体负责受理外地建筑业企业的进兰施工登记手续、并对外地进兰建筑业企业在兰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第四条 外地建筑业企业在兰参加工程项目招标投标之前,必须先办理.进兰承包工程投标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凭通知书到兰州市招投标部门办理招投标手续,一,外省.市建筑业企业先到甘肃省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办理.进甘承包工程投标通知书、然后携带下列资料到兰州市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办理,进兰承包工程投标通知书.1.甘肃省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核发的.进甘承包工程投标通知书 原件.2。建设部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经年检合格。副本.4,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依法委托的受委托人的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5、参加投标的项目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以及经营.技术、施工 安全等方面管理人员的证件。以上资料仅提供复印件并装订成册 二。省内兰外建筑业企业办理,进兰承包工程投标通知书。需提交下列资料。1,建设部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2。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经年检合格。副本。3,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依法委托的受委托人的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4。参加投标的项目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以及经营、技术 施工、安全等方面管理人员的证件.5,企业所在地市。地。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出承揽工程的信函及上年度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无违法违规行为的证明材料.6,公开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存档.第五条,外地建筑业企业的进兰登记资料 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在一年内多次参加投标时、不再提供第四条第二款中第1 2项的原件和复印件、第六条、外地建筑业企业无论是参加省上招投标。还是参加市上招投标中标后.凡承揽的工程项目位于兰州市行政辖区内的.包括远郊三县一区,都必须到兰州市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办理施工登记 接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办理施工登记手续需提交下列资料,1,中标通知书,2。施工承包合同 3 施工总承包企业与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签订的分包合同 4,专业承包企业与劳务分包企业签订的分包合同、5 企业在兰管理机构及人员名录 6,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名录、7.工程项目从业人员花名册,姓名、年龄、籍贯、身份证号、婚否,工种等.8。外地。省,建筑业企业进兰施工项目登记表.9,签订的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协议书,第七条、外地建筑业企业在兰期间、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通信地址和联系方式,有变更的.应在变更后十日内书面通知兰州市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设置相应的管理机构,其负责人应有企业法人委托书或任命书,全面负责生产经营活动,接受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第八条.外地建筑业企业在兰施工期间,其项目经理及管理机构人员应相对稳定,不得随意变动,确需变更的。必须征得业主和监理单位同意,并在兰州市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办理变更手续 第九条、兰州市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每半年要对进兰的外地建筑业企业的生产经营,合同履约,用工情况等进行一次检查和考评。并将考评结论上报市建管委记录在企业信息档案中、对考评不合格的应限期整改 并记入市场管理不良行为记录、第十条,外地建筑业企业在兰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予以处罚、并将其违法违规行为向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1、转包或非法分包工程的 2、未经招投标承揽工程的。3.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4 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不是工程承包人本单位人员的,5。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分包企业工程款和劳务人员工资的,6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 规章的行为,第十一条,外地建筑业企业在兰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1 未办理进兰登记的,2.未办理进兰施工登记的、3。将项目经理IC卡出租或转让的、4、擅自变更项目经理 工程技术人员及各级管理人员、技术工人无证上岗的、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专项和日常巡查时 不提供相关资料或拒绝接受检查的,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兰州市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08年8月26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