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各市.州 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农家书屋工程是国家确定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五项重大工程之一,也是保障农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民生工程,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工程。连续四年列入省政府为民实事、为进一步加强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管理 建立完善农家书屋长效运行机制 切实发挥好农家书屋工程在农村文化事业建设中的作用,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认识加强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意义.加强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管理、是完善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重要举措、对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文明湖北建设具有重大意义,农家书屋工程自2007年实施以来.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已建成农家书屋2,9万多个。超额完成全省行政村全覆盖目标 农家书屋工程质量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 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各级政府务必高度重视.统筹部署,强化措施、切实加强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管理.严格建设标准 建立完善长效运行机制.确保农家书屋工程健康发展,二,严格建设标准,确保农家书屋质量,一。确保选配图书品种结构标准化、按照科学性、实用性 经济性,通俗性的原则选配出版物。图书不少于1200种1500册,报刊不少于20种 电子音像制品不少于100种 张。新闻出版总署重点推荐目录品种和册数所占比例均不得低于70 图书结构比例为政经类占4,科技类占40,生活类占10,文化类占35,少儿类占10.其他类占1,二、严格图书采购来源程序规范化。农家书屋出版物必须严格按照当年新闻出版总署和省新闻出版局重点出版物推荐目录和备选目录选配。并按规定程序招标采购,坚决杜绝低劣图书充数、严禁非法出版物和违禁出版物流入农家书屋 三。加强农家书屋建设科学化。农家书屋选址要以方便群众为基础、根据实际需要合理确定书屋面积.内部设施完善。数量适当 质量可靠,美观大方、应配备音像播放设备和电脑,能播放音像制品和上网查阅。农家书屋应在醒目位置悬挂统一规制格式的农家书屋匾牌。三,强化日常管理.切实发挥农家书屋作用。一、落实专职或兼职管理员 农家书屋应配备职责明确的专职或兼职管理员。招聘有一定文化水平和管理能力、热心公益事业的退休教师或干部 大学生村官等担任书屋管理员,加强管理员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二、规范日常管理,建立健全财产登记,出版物借阅,管理员职责等制度。规范图书分类,贴标。上架等工作。公开农家书屋开放时间和管理员姓名电话等便民信息。加强书屋日常管理和维护 拓展借阅方式。确保正常开放和免费借阅.三、积极开展活动,坚持以农家书屋为平台.积极组织开展全民阅读农技.普法.计生等宣传培训。动员组织村干部,党员送书入户 积极开展,模范农家书屋,创建 优秀管理员。和 星级读书户 评选活动。四.加强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要加强农家书屋数据信息填报工作,建立采集更新机制,完善农家书屋电子档案。四。落实财政保障。建立完善农家书屋长效机制.各级政府要按照财权事权统一 分级负责、合理安排的原则。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任务,对农家书屋工程所需建设专项资金和工作经费予以核定和保障.一 从2013年起.我省从农村文化建设资金中。按与中央财政1,1的比例配套 安排资金用于全省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 省级实施工程所需工作经费、由省新闻出版局按照部门预算编制的有关要求、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任务列入部门预算,二,各市.县政府应根据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年度计划和任务.重点将农家书屋管理员补贴 农家书屋维护及实施工程所需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补充更新书屋出版物。三。农家书屋工程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接受财政,审计和新闻出版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检查结果作为以后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严格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一经发现.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五。加强领导,强化农家书屋建设管理责任制,一。各级政府要把农家书屋工程等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 二.各地要整体谋划 部署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整合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资源,进一步明确乡镇,村委会管理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工程的职责 责任到人 责权统一。三.各地要将包括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在内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纳入政府,村委会。目标责任考核,干部绩效考评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促进农家书屋工程建设落实,切实发挥农家书屋的作用,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