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关于印发 甘肃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各市、州。建设局,建委,建筑施工企业、根据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建办质、2008,27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电,2008。50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大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力度,有效遏制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结合我省建筑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 省建设厅制定了。甘肃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组织实施.附件,甘肃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二00八年五月十二日附件 甘肃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省政府关于开展建筑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决定于5月上旬至8月初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特制订本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深入开展督查行动。进一步落实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落实.推动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强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建筑安全生产事故,保持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二 督查范围 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安全.以及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安全。三 督查内容 一。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督查内容,1,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2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3 对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落实情况、4,安全隐患排查、登记 整改、监控情况,5.对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情况,6.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7.建筑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8 应急管理体制和预案体系建立和落实情况 9,2007年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目标责任书的落实情况。二。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督查内容,1.贯彻执行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的情况.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5、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6。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布置,安全隐患整改情况,7,涉及建筑幕墙、脚手架 深基坑。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方案的制定。论证和执行落实情况 8 建筑工程使用危险物品的管理情况。9,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 登记。安装 拆卸 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10,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使用情况,11、防暑和防汛情况 12、建筑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体系的建立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 设备配备和维护情况。13,按照 四不放过.原则查处事故和责任追究情况.三,对其他责任主体的监督内容,1.工程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2,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营情况 四、督查方式、省建设厅将对14个市、州。建设局.建委,及矿区建委开展百日督查专项情况进行督查,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要对所属县,区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情况及辖区内企业自查情况进行督查。具体方式如下、一 听取所在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关于隐患排查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检查建设主管部门及相关企业贯彻落实隐患排查及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要求的情况,二.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工程,事故多发地区,事故多发企业和项目以及隐患整改不力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和抽查、三,充分依靠和发挥专家作用、对查出的问题,隐患及整改方法及时进行评议,提出科学合理的整改建议、提高督查工作效能.四 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被督查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反馈.有关责任方要明确责任人 限期整改,消除事故隐患,五 督查结束后、要认真对发现的问题.好的经验进行总结,提出下一步工作的对策措施及建议.五。时间安排、省级督查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 5月15日 5月31日.督查各市、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安排部署情况、第二阶段。6月1日.6月30日。督查各市,州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第三阶段、7月1日.7月25日,督查各市,州 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情况.第四阶段 7月26日,8月5日,总结专项行动情况,市 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于7月30日前将本市.州、专项行动情况总结报省建设厅、8月5日前省建设厅作出全省专项行动情况总结。市,州、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督查时间可参照执行。六。工作要求。一 全省建筑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是省政府专项督查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省建设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对此次督查专项行动的领导 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施工企业也要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尽快开展工作,二.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重点落实施工企业排查隐患的主体责任,建立完善隐患治理和隐患整改的监管机制,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三.对事故高发地区,城市开发区,事故多发企业以及在建的大型公共房屋建筑工程 城市桥梁等重点工程和企业作为重点督查的对象。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凡能立即整治的必须坚决治理.限期完成 难度较大而一时不能到位的,必须明确治理的责任人,具体措施.治理期限 四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综合管理机制,合理利用企业资质.人员资格,许可证、市场信用管理等手段.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五,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利用各类媒体及各种会议。文件等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 要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对部分企业自查不认真。走过场或个别主管部门督查不力的 要予以通报批评。七、甘肃省建设厅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人员名单、组长。阮文易,建设厅副厅长 副组长.王旭军.建设厅工程建设管理处处长 胡松涛。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成员 邵永清 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韩进汇.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嘉亮,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 联系人.杨福波 联系电话.传真 0931 8468462、王保瑞,联系电话 0931。8461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