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2012。10,25.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住建局,开发区.滨湖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简称建筑工地、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保障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 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根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规定 现就我市建筑工地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使用登记备案.租赁企业和安拆企业,使用单位的备案管理等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 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管理,在全市所有建筑工地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拆作业的企业在进行安装.拆卸,包括顶升加节,安装附着。活动前。应当将资料报送施工总承包企业。监理企业审核,安拆企业应当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前2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形式。传真或计算机信息系统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时填写 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拆装告知单,并提交经施工总承包企业、监理企业审核合格的有关资料,二,加强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备案管理,建筑起重机械转场或移位安装后.使用单位应当在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按规定提交经使用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监理企业。安拆企业。租赁企业共同验收审核合格的有关资料.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备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备案并责令使用单位立即停止使用或者拆除。1 未进行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登记的.2、起重机械已超过使用期限的、3,特种作业人员没有取得操作证书的 4.未经检验检测或者经检验检测不合格的、5 未经安装验收或者安装验收不合格的,三、加强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租赁企业,安拆企业的管理,1,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的管理 使用单位必须建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机构和完善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设立专职设备管理员 使用单位必须建立 健全现场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和定期检查.维修保养记录 严禁使用单位将国家和本省明令禁止或淘汰的 超过报废规程规定的使用年限的、经检验检测不合格的建筑起重机械用于建筑工地.严禁使用单位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建筑起重机械司机.信号司索工等 无证作业。2。建筑起重机械租赁企业的管理,凡在我市从事建筑起重机械租赁活动的企业必须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质备案和定期审核、租赁企业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或安装前必须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产权备案登记、租赁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完善的企业管理体系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维护保养记录等各项规章制度。租赁企业严禁出租国家和本省明令禁止或淘汰的 超过报废规程规定使用年限的建筑起重机械。3,建筑起重机械安拆企业的管理、安拆企业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起重机械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在资质证书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起重机械的安拆活动。安拆企业在进行安拆作业前必须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应对事故的紧急救援预案并报送施工总承包企业、监理企业审核 安拆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安装 拆卸工,必须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佩戴安全防护用品,依照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安拆作业,安拆企业在进行施工现场安拆作业时。必须划出警戒区、设置警戒线、安拆负责人现场监管,四。加强外埠进衡涉及建筑起重机械的企业管理 对外埠进衡的涉及建筑起重机械租赁企业 安拆企业。制造企业实行备案管理。从事建筑起重机械租赁企业、安拆企业 制造企业必须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后方可在我市开展业务,五.加快新技术,新设备推广,淘汰落后技术 落后设备,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广应用建筑起重机械新技术。新设备,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淘汰.禁用落后技术和设备的相关规定.鼓励各相关单位积极使用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管理系统 群塔作业防止碰撞防护技术等先进的设备和技术手段,坚决取缔QTZ60,80塔机。上世纪70,80年代生产的动臂式塔机,井架简易式起重机、QTG20 QTG25,QTG30等型号的塔式起重机,自制简易的或用摩擦式卷扬机驱动的钢丝绳式物料提升机.上述取缔的建筑起重机械一律不得用于施工现场,二0一二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