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黑河市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通知,黑市政办字 2008 22号爱辉区人民政府 市直有关单位。为了加强黑河市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保障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整洁,根据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2005年139号令.黑龙江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黑河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2004年2号令,等有关规定、现就加强黑河市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爱辉区政府要按照黑河市城区卫生管理责任区的划分。做好城乡结合部.居民区、巷道产生的建筑垃圾及居民装修垃圾的清运和管理工作,二。市交通局要加强零公里以外公路两侧的管理,禁止随意倾倒建筑垃圾.三.市建设局在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的同时、要将工程开工时间.地点等相关内容,及时通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并共同做好工程建筑垃圾管理工作 四 市公安交警部门要主动配合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违反规定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依法予以查处,五.市规划、国土。建设等相关部门要主动告知开发企业及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建设前 携带有关资料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理 建筑垃圾处置证、切实加强对建筑垃圾处置许可的审批管理、六,市规划局要积极配合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做好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的选址工作,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未经核准擅自处置、随意倾倒.沿街遗撒垃圾等违法行为,并负责检查指导和协调各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特此通知,二,八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