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2010、2012年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普洱市2010。2012年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的通知普政发、2011,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 局,普洱市2010,2012年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已经2010年8月25日市政府第十三次常务会议和2010年11月26日二届市委第89次常委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二 一一年一月五日第一章,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第一条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从本市实际发展阶段,未来发展目标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出发 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基本解决城镇居民、住有所居、为目标。适应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加快解决快速工业化、城镇化带来的住房新问题 建立健全基本住房保障制度、逐步扩大保障范围,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 切实解决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逐步改善城镇居民基本居住条件 第二条、规划的基本原则 一、目标合理。标准适度的原则,坚持以满足基本住房需求为原则。统筹考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城镇化进程,家庭人口结构.住房支付能力以及土地资源禀赋等约束条件.综合平衡政府财力和各项公共支出 尽力而为 量力而行、制定科学合理的保障目标 保障方式和保障标准.二.因地制宜 统筹协调的原则、区别对待区域差异,着力解决住房方面的突出问题、根据不同收入群体,采取不同措施,实施分层次住房保障,科学处理好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同当地各相关规划的衔接和协调。处理好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同各类保障群体的关系,实现目标任务。投资安排、政策手段的统一协调,三.突出重点 分步实施的原则,着力改善危旧住房群众居住条件,切实解决新增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同时加大各类棚户区改造。采取有效措施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根据保障对象的不同、从实际出发 有重点分步骤的实施住房保障工作.合理区分轻重缓急.按照各个建设和发展时序,有计划有步骤组织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四.政府主导.创新机制的原则。按照保障性住房建设需要、落实好土地,金融、财税等支持政策、逐步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建设管理机构,发挥政府支持和引导作用,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长效机制。第二章.保障性住房现状与需求 第三条 基本情况、普洱市地处云南省西南部 辖思茅区,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墨江哈尼族自治县 景东彝族自治县,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澜沧拉祜族自治县.西盟佤族自治县共9县1区.2009年末,全市人口258 7万人、家庭居住人口2.92人。户,城镇化率3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240元。年.人,普通住房市场平均月租金水平8 4元.平方米、预计2011年普通住房市场平均月租金水平将达到8,8元,平方米.2012年普通住房市场平均月租金水平将达到9,24元、平方米。第四条、全市保障性住房现状。全市2006,2009年共建成廉租住房20,3万平方米 4146套.2010年开工建设8.8万平方米、1760套、建成经济适用住房60,442万平方米、累计发放住房租赁补贴887,66万元,第五条,保障条件及指导标准、廉租住房和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条件为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3平方米,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达不到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为达不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家庭人均居住面积标准 人均收入达不到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限价商品住房保障条件为中等或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及城镇公益类房屋拆迁实施中的被拆迁户,第六条.保障性住房需求。2010。2012年,根据各县 区,统计上报数据汇总,全市应保障对象户数为13050户,其中。2010年应保障户数为8113户,2011年应保障户数为7156户 上一年度尚未实施实物配租4138户 新增3018户 2012年应保障户数为4993户,上一年度尚未实施实物配租3074户,新增1919户.2010年应保障家庭户数为8113户 其中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户数为4138户,廉租住房配租1760户、经济适用住房配售762户,公共租赁住房配租100户.限价商品房配售100户 城市棚户区改造保障329户 国有林区和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保障462户。垦区危房改造保障462户、2011年应保障家庭户数为7156户,其中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户数为3074户 廉租住房配租1378户,经济适用住房配售1166户。公共租赁住房配租487户 限价商品房配售100户 城市棚户区改造保障314户、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保障272户,国有林区和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保障365户,2012年应保障家庭户数为4993户、其中以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户数为2301户,廉租住房配租1104户,经济适用住房配售630户、公共租赁住房配租200户.限价商品房配售200户,城市棚户区改造保障134户。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保障224户,国有林区和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保障200户。第三章。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第七条,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一,廉租住房。新建廉租住房21。2万平方米、4242套,其中,2010年新建廉租住房88000平方米、1760套、2011年新建廉租住房68900平方米、1378套,2012年新建廉租住房50200平方米,1104套。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5,35万平方米,2558套,2010年建设45720平方米,762套,2011年建设69960平方米、1166套,2012年建设37800平方米、630套 三,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公共租赁住房4.42万平方米、787套,其中,2010年建设5000平方米.100套.2011年建设29220平方米,487套、2012年建设10000平方米,200套,四、限价商品房,配建限价商品房3。2万平方米.400套、其中,2010年建设8000平方米.100套 2011年建设8000平方米、100套,2012年建设16000平方米.200套 五.各类棚户区改造、解决各类保障对象2762户。其中 2010年开工建设房屋面积81445平方米 解决1253户保障对象,2011年开工建设61800平方米。解决951户保障对象 2012年开工建设33480平方米、解决558户保障对象,第四章、住房保障方式.第八条 保障方式,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房以及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等方式相结合实施住房保障、以满足不同保障对象需求 廉租住房和住房租赁补贴发放的保障对象主要针对城镇最低收入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主要针对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第五章、住房保障组织实施,第九条,设立领导机构 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建设、发改、财政。监察,民政.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事机构,负责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统筹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建设管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第十条.建立住房保障对象档案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和完善廉租住房保障的制度建设。根据实施情况修订、普洱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普洱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普洱市廉租住房申请审批管理工作规程、等相关制度。第十一条 严格基本建设程序 强化项目实施管理 在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 严格建设程序,加强建设管理,按工程招投标.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督,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备案等程序执行、在项目选址,用地规划中、按照以人为本 方便使用的原则,做到选址合理 配套完善。居住方便,环境优美,廉租住房户型设计。以每户建筑面积严格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按照一梯两户,二室一厅一厨一卫一阳台或一室一厅一厨一卫一阳台设计、以保证实现基本使用功能。公共租赁住房每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经济适用住房单套建筑面积60平方米左右 第十二条,明确责任。协调配合。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责 密切配合,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有组织,有步骤地推进项目建设,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加大督查督办力度 多方筹集建设资金。扩展保障性住房房源渠道。落实国家,省各项政策措施,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把土地供应列入当年计划。第十三条.加强机构建设,确保保障措施落到实处.在三年内逐步设立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机构。充实管理人员.落实工作经费,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 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实施.第十五条,本规划由普洱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