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工程建设批复及许可第二十二条、德宏州电网规划建设的前期工作,为保证电网建设进度、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 强化措施、全力推进电网建设,充分认识到电网建设是德宏州国民经济发展自身的需要、要变全州的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应在项目前期立项选址选线时.对规划 土地.矿产。林业,环保 水利.输配电线路路径等方面提供初步意见函,第二十三条,德宏州电网规划建设初勘,初设的工作协调,由于电网项目建设的特殊性、初期需要对电网建设项目选址.选线作多方案,多选点、多路径比较,最终做出最优方案才能确定点和线路的具体位置、因此.初勘。初设进场对损坏的青苗。林木 临时占用道路的估算具有临时性和不确定性.为了解决勘测设计进场难的问题、各级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义不容辞地做好相关工作、批复许可。协调合理的赔偿要求.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电力建设方先征用后进场,不得破坏电力初勘,初设定下的标示物、不得以任何形式阻扰初勘,初设队伍进入,选址一旦确定即不得再增加任何附着物,第二十四条 电网建设的规划许可、各级政府及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电网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创造环境,协调推进电网建设项目开工 电网建设要服从,德宏州域城镇体系规划 和、城镇总体规划,的要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快对变电站站址。输变电线路路径的审核,对符合规划、报建手续齐全的电网建设项目 及时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收费标准按城区取下限,乡村减免执行 第二十五条.电网规划建设开工许可 电网规划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签印后 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开工许可证 电网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由建设单位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 符合报建要求的 及时核发、施工许可证 第二十六条,电网规划建设环评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按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1,7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目录 第一批 规定 220kV及以上的新建输变电建设项目一律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部门编制环评报告书。并办理环保许可、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云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规定,对于110kv。220kV及以上的新建输变电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在申请建设用地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评估报告按规定权限进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