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方市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经济区、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东方市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已经市政府十四届4次常务会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一二年四月十三日,为顺利推进我市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确保完成省下达的改造任务。切实解决农民居住难问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 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为目标。紧紧依靠农民群众。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和社会参与等措施.有序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不断改善我市农村困难群众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二.基本原则,一、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安排的原则、二,坚持突出重点 厉行节约的原则.三、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自主建设的原则。四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三,组织领导。为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东方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市政府副市长梁学安担任,成员由市财政局局长杨剑锋.市纪委监察局第三派驻组组长符入昌,市民政局局长赵承海、市房管局局长赵铁国 市残联理事长符如皇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由赵铁国兼任、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四.任务分配 2012年省下达我市农村危房改造的任务为500户,各乡镇要按照调查摸底情况将申请改造的户数上报市房管局,由市房管局核定改造任务指标后再下达各乡镇,五,补助对象,建设标准和补助标准、一。补助对象.我市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重点是、1.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农村贫困农户。2、因2010年10月份洪灾房屋受水浸、淹.而产生结构、地基沉降等问题的危房户、3,优先安排计划生育贫困户、二、建设标准,建筑面积一般控制在60,以下,三。补助标准,达到D级危房需要拆除重建的。每户补助不少于1800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将根据中央下达给我市的资金数额按改造任务户数比例分配,省级财政补助平均6000元,户、如有追加再补给,市财政补助不少于7100元,户 六.配套补助和工作经费.一,市级配套补助,市财政按不少于7100元,户的标准进行补助,总计355万元。并将补助款下拨到房管局专户。以便开展工作,二、工作经费、农村危房改造日常工作包括农村危房情况调查,指导和监督危房改造工程实施与验收及举办不定期检查反馈会议,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拍照和信息录入等,市财政要确保一定比例的农村危房改造日常工作经费,七,建设方式、完成时间 一。建设方式,分散分户建设和集中建设。二 完成时间、各乡镇申报申请改造户数的时间为4月份,市房管局核定分配改造任务指标后下达各乡镇,定于5月份动工,从5月至7月底前要着手前期准备工作并全部开工建设。11月底全部竣工.并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八,申报审批。一 申报程序 按照建房对象申请。填写 海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审批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通过并由村委会出具书面意见,村委会公告、乡镇审核申报.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审批的程序进行.二,村委会报乡镇申报材料.1,经村委会确认的.海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审批表.2,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书面意见,3,村委会公告情况 三 乡镇报市房管局申报材料 1。经乡镇政府审核的,海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审批表 2。属集中重建的.还应提供集中建设规划设计图,重建住房设计方案相关资料和图纸。九 实行对口帮扶制度、要建立对口帮扶制度 市四套领导班子包乡镇.市直各单位包村的挂钩关系,实行对口帮扶、十,科学管理.创新工作。一 实行月进度报告制度.每月30日前将改造进度统计表报给市房管局.二,实行户牌编号制度,为便于开展农村危房改造的日常管理以及年终检查验收等工作。市房管局要对本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农户进行统一编号、统一制作醒目门牌 并按编号顺序发放门牌、安装在改造房屋醒目处.杜绝农村危房改造中发生弄虚作假现象。三.实行一户一档的档案管理制度,完善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 实行一户一档。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表及公示,协议书 建房前、建房中,建房后的照片各一张,以及资金投入情况。全部农户的纸质档案表信息全部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的电子化管理,十一 检查验收 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后.将按照,海南省农村危房改造考核办法,进行考核、11月底,首先由市里组织检查验收 填写 海南省农村危房改造检查验收表,12月上旬,省检查组组织对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包括查阅有关政策文件资料 会议记录 农户档案资料,深入改造乡镇,村庄现场清点改造户建房数量 查看工程质量和资金配套及管理使用情况等,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在农村。水库移民、危房改造中加强廉政建设的通知,结合农村危房改造的年度目标任务、将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的情况一并纳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范围、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建设检查时,要将乡镇 村基层干部是否廉洁履行管理职责情况一并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