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以下简称,通知,和 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淮政。2011、19号、以下简称,意见 精神.全面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结合当前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面贯彻落实 通知.和.意见.精神、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就是发展。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效能的理念,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科学管理.全面加强和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依靠科技进步和信息化管理手段。创新建筑安全监管方式.夯实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切实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监管,全面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和网格化管理制度、强化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实现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二 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领导责任,在重要时段。敏感时期和极端气候条件下.施工企业要实行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企业负责人每个月至少要带队一次到所属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并记录归档。实行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关键岗位上岗打卡制度。在重要工程、重点时段,关键环节或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确保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到位。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处于受控状态、对未能执行带班和打卡制度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和给予个人不良行为记录 凡因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专职安全员等不在现场发生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失职,渎职责任.三,强化建筑施工安全教育培训.企业每年至少对本企业所有员工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强化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 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凡发现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无证上岗的上述人员、将作为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处理.加强无证农民工的岗位技能培训、逐步推行农民工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的,平安卡。制度。提高农民工岗位技能水平,四。深入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建筑施工领域要深入开展创建.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 活动.2011年底前。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合格率,要达到95,特级。一级企业施工现场的 优良率,要达到80、以上.二级企业施工现场的 优良率、要达到65、以上 三级企业施工现场的 优良率 要达到55 以上.到2015年底,特级 一级企业施工现场的,优良率,要达到100,二级企业施工现场的 优良率,要达到85。三级企业施工现场的。优良率,要达到70 对取得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以及省.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称号的建筑施工企业、将在招投标中予以适当加分。积极引导建设单位优先选用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先进企业,对未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的企业要列入,黑名单.进行重点监控,在下一年度仍不达标的要给予行政处罚 五.确保安全生产费用足额投入和规范使用、所有建筑工程项目。均要将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 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建立和完善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并与施工许可证的发放挂钩、积极探索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发挥保险制度对建筑安全生产的促进和保障作用。降低企业事故风险。六,规范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行为、建筑施工企业要严格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并根据企业实际需要适当增加人数,不断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 建立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长效机制.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积极推行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装备.逐步淘汰落后的生产技术 工艺和设备、七,制定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部要以文件形式或在承包合同中赋予施工现场班组长.施工队长、在遇到险情时,有第一时间下达停工。撤人命令的直接指挥权,因撤离不及时导致较大人员伤亡事故的。依法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建筑施工企业要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体系,与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急预案保持有效衔接.项目部要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对一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分类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及时组织演练。发生事故时。结合事故的实际情况和应急救援预案。在第一时间开展自救,防止事故的扩大、八.规范建设。勘察.设计和工程监理等单位行为,建设单位要依法履行工程项目安全责任、不得压缩合理工期.降低合理造价。保证安全投入 及时足额支付安全生产费用 依法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共同承担建筑施工安全责任,勘察单位提供的勘察文件要准确真实 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勘察作业时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设计单位要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施工安全重点部位.环节,采取新结构 新材料.新工艺或特殊结构的建筑工程。要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要严格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职责.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 及时下达监理通知单.认真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一律下达暂停施工令、督促施工单位全面整改 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九 建立和强化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深入排查治理建筑安全生产隐患,建立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明确隐患治理责任、各级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对建筑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责令停工整改,并通过媒体进行公开挂牌督办 监督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认真整改。隐患消除并经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复工。各级政府应加强督促检查.对应该挂牌没有挂牌督办的或不执行主管部门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 不认真进行隐患整改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十.建立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体系.以防范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高大模板、脚手架、深基坑。施工升降机等重大危险源为重点。建立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信息公告和应急预案制度,全面强制推行,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平台,作为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之一、与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挂钩 2011年年底前,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总承包类施工企业建成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平台,2015年年底前.全市基本实现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数字化 信息化监控体系,结合信息监控系统建设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普遍使用认可的的程序软件进行规范化编制,十一,加强建筑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管理,进一步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规划、国土。建设综合执法管理部门等各方主体责任 严格土地、规划 施工等行政许可管理。严厉查处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城乡规划,土地、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即擅自开工 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等建筑施工违法违规行为、各级政府应加强对开发区,工业园区。城乡结合部,村镇工程建设监管、对于未办理土地.规划,建设基本程序的施工项目。依法给予停工等相应处罚、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一.在规划区范围内、依法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按规划许可内容和要求实施的违法建设,由市城乡规划局配合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各区政府依法查处。各类未经规划批准的建筑物,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等违法建设,按照责任辖区范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依法查处规划范围内主次干道两侧及主城区公共场所的违法建设.相山区政府.杜集区政府.烈山区政府负责依法查处辖区内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范围外的违法建设 二,未经批准或骗取批准擅自占地进行建设的.不按批准土地用途使用土地的,非法买卖或以其他形式转让土地的、由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依法查处.三。违反房地产管理法规或城市房地产管理程序的。由市房管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四,未依法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市城乡建委配合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各区政府依法查处,在区、县政府区域内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发生生产安安全事故的.根据分工、追究相关单位的管理责任。十二。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各级政府要按规定设立建筑安全监管机构.确保机构。编制.人员 经费的落实,各级城乡建设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严格实行 一岗双责。每个季度、分管负责人每个月至少到施工现场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打击建筑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不力和建筑安全生产监管不力的有关部门,将通报批评,对辖区内群众举报。日常检查,上级督办发现的非法,违法建筑工程项目 未采取有效措施依法查处导致事故发生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责任.十三,严格落实建筑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坚决执行建筑安全生产事故,一票否决制、严格落实建筑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各级政府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建筑安全生产目标和事故控制指标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及激励约束机制 对考核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十四.严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要把建筑施工企业或承建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作为办理施工许可证的一项重要审核指标进行指标进行审查、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建筑企业技术装备和安全管理水平 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擅自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业,停工整改 拒不执行整改的,依法清出本地建筑市场,十五 加强村镇限额以上建筑工程的安全监管.县、区、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要主动和当地乡,镇政府协调,切实解决村镇建设和农民建房安全监管缺位的问题。按照市政府市。区监管权限职责的分工 落实责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切实加强对限额以上,投资3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村镇建设工程.农民建房的安全监督管理。整合监管资源,实行分类监管.督促村镇建设限额以上建筑工程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切实加强村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十六、严肃安全生产事故查处制度、各单位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力度和处罚力度 对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两起重伤责任事故的建筑施工企业、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力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建筑施工企业 由市城乡建委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的责任 同时要追究建筑工程项目实际控制人的责任,按法律法规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实施经济处罚的上限给予罚款、并将事故情况和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二.一一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