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五章、文明施工管理第十六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部门.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大力支持.配合施工单位搞好文明施工工作。并保证文明施工措施费按时到位。监理单位负责本办法的日常监督工作,第十八条,各施工单位按本规定组织文明施工.建立文明施工管理责任制、开展文明施工达标活动,第十九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年不定期组织文明施工检查,并配合市建筑业协会评选,优秀文明工地.第二十条、对安全检查不合格的工地,以及受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和治安部门处罚的工地,均不得评为文明工地 第二十一条、凡违反本办法。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松原市城市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松原市建设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