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加强建设工程泥土裸露及扬尘治理的实施方案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加强建设工程泥土裸露及扬尘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3、03、11。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住建局、建设局,开发区建设局,局属相关科室单位,驻衡各建筑施工企业.各监理单位、为有效防治建设工程泥土裸露及扬尘污染,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市区泥土裸露及扬尘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和省委,省政府改善 两个环境,的要求,结合本行业实际 市住建局研究制定了2013年衡水市区泥土裸露及扬尘治理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一,整治目标,进一步完善控制建筑施工泥土裸露及扬尘污染长效监管机制,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有效控制泥土裸露及施工现场扬尘。减少对空气环境造成的污染、促使施工现场生产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二 组织领导.住建局成立建设工程泥土裸露和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局长王小鸿同志任组长.建管处。安监站,质监站,建材办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站,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和协调.三,整治要求,1、市区主要道路的工地周围必须设置不低于2.5米的硬质围墙或围挡。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围设置高度不低于1。8米的围挡.严禁敞开式作业,对围挡落尘应当定期处理、保证施工工地周围环境整洁。2,施工现场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应密闭存放或及时覆盖,工程脚手架外侧必须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 市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严禁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3.施工工地闲置3个月以上的.对其裸露泥土必须进行临时绿化或者铺装、4 所有施工工地出入口地面必须硬化处理。并设置车辆冲洗装置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车辆在驶出工地前 应将车轮,车身冲洗干净 不得带泥上路。5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内堆置时间长,应密闭存放或及时进行覆盖,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6.施工期间 从建筑上层将具有粉尘易散形的物料,渣土或废弃物输送至地面或下一楼层时.应采用密闭方式输送、不得凌空抛撒 7、建筑垃圾不能及时完成清运的、应当采取遮盖 洒水等防尘措施.四,工作步骤,专项整治工作分宣传发动 集中治理。巩固完善三个阶段、按照强化源头管理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原则,着力构建建设工程泥土裸露及扬尘污染整治长效管理机制.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3月16之前.成立工作领导组织机构。细化实施方案.围绕治理目标、加强宣传教育 形成开展裸露泥土及扬尘污染综合整治的浓厚氛围,通过广泛宣传。进一步增强企业扬尘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意识,第二阶段、集中治理阶段.2013年3月16日至2013年7月15日。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全面进行一次自查自纠。建立健全泥土裸露及扬尘污染防治管理监督机制 施工现场是否存在扬尘污染现象或隐患 同时组织一次全市建设工程综合执法检查 对全市在建工程泥土裸露及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整治 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必须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完成整改的,必须明确责任、限期整改完毕.第三阶段 巩固完善阶段,2013年7月15日至12月底。通过扬尘污染防治各项措施的落实 以及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认真总结经验、明确责任。不断完善各项管理机制、全面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并根据实际工作中的成效与不足 提出加强长效管理的具体措施,五 工作措施。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要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把建筑施工泥土裸露及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列入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加大投入、精心实施,制订具体的工作计划,并落实责任。突出施工现场裸露泥土及扬尘污染控制的预控工作,通过专项整治。严格监管和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逐步建立建筑施工企业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2、开展创优工作。提升整体水平、开展创建省。市文明工地活动 通过文明工地申报考评活动和开工前安全生产开工条件审查,规范建设工地围栏 围挡.出入口 施工道路防尘和覆盖措施,3,落实管理举措.加强宣传教育.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要开展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建立泥土裸露及扬尘污染防控责任制,强化管理。严格自律,从源头上有效控制扬尘污染.要充分利用施工现场民工学校的有利载体.加强施工人员防治扬尘污染的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防治扬尘污染的意识,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 责任到位的局面。4,加强执法检查 加大查处力度.凡是施工现场扬尘污染严重的工地一律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停工整顿、二0一三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