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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通知、许政 2011.56号 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加快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全面完成2011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 2011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任务 一.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省定目标完成发放11965户 其中,市区、含许昌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3960户、禹州市3060户,长葛市1533户,鄢陵县892户 襄城县2520户.二 廉租住房建设,1.建设任务,省定目标新开工建设1865套.其中.市区865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 禹州市500套,长葛市152套.许昌县178套.鄢陵县50套,襄城县120套。2、竣工任务 省定目标竣工1600套,其中 市区625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禹州市200套 长葛市150套,许昌县265套.鄢陵县100套。襄城县260套,三.公共租赁住房建设、1 建设任务,省定目标新开工建设3000套。全市计划开工3082套。其中.市本级336套。瑞美真发有限公司336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禹州市390套 长葛市318套,许昌县440套、鄢陵县120套.襄城县878套。魏都区200套,经济技术开发区200套、东城区200套,2,竣工任务,省定目标竣工190套 其中、市区90套,中原电气谷负责,长葛市60套 襄城县40套 四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1、建设任务,省定目标新开工建设4151套。其中,禹州市700套、长葛市600套,鄢陵县451套.东城区1400套、中原电气谷1000套.2。竣工任务.省定目标任务3000套。其中 市本级370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东城区2630套 五 棚户区改造 省定目标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16500户、全市计划改造16627户。其中,市直改造2049户、三八路供商粮水片区改造632户,市供销社。市商务局,市粮食局,市水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许昌车神汽车公司改造226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万里运输公司改造1191户。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许昌县改造1101户,鄢陵县改造1084户,魏都区改造12393户.国有林区、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142户.襄城县 市林业局负责改造129户.禹州市,市林业局负责改造13户.国有垦区危旧房改造1333户.市农业局负责完成。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要在6月底前完成前期工作.9月底前全部开工。12月底前完成实物工作量的50。以上。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要在9月底前完成拆迁补偿款发放,安置房分配等工作,二.工作责任。各县,市 区 政府。管委会、是本辖区范围内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对该项工作负总责,主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是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项目建设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市区保障性住房配建任务的落实和市本级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的督促、指导 检查工作、负责办理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和工程建设的审批工作、负责项目建设阶段施工质量.造价,安全的各项监管工作.协助推进项目的建设进度。负责项目竣工备案,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立项 可研。初步设计审批,申请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和省补贴资金 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 城乡规划部门将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周边市政配套设施的建设同步列入年度城建计划、同步建设.督促落实县,市、发展改革部门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对新建廉租住房项目的审查。申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市区廉租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价格和经济适用住房出售价格的评定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筹集.管理、拨付及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奖励补助资金的筹集.管理及拨付工作 负责廉租住房保障资金预决算管理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供地计划编制,用地预审 新增建设用地审批.发布征地预公告。审核土地权属,提供相关地籍资料,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手续等 市城乡规划局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规划编制指导以及规划许可手续的办理.市监察局负责全程监督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建设推进工作.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的办事效率、办事程序,服务水平等进行效能监察 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市审计局负责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竣工财务决算实施审计监督 并对与项目直接有关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 监理 采购,供货、咨询 代理等单位的财务收支实施审计监督 市城管 交通运输 人防等行业主管部门应各负其责,按照市政府要求配合开展相关工作。三 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许昌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实行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召开会议 协调推进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各项工作 二 抓好要素保障 1、土地供应,政府投资集中建设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实行划拨供应.并按规定减免相关费用。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其建设用地供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在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中,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严格土地供应时序、优先供应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 未完成供应计划的、不得向商品住房开发供地。对已供应的各类保障性住房用地,不得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不得提高建设标准.增加套型面积、凡开发住宅用地面积15亩以上的宗地项目。要按照规定比例配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同时将配建套数.套型面积,设施条件和项目开竣工时间 建设周期及划拨用地费用.达到入住条件的建设费用等作为土地出让的依据纳入出让合同.优先安排储备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对依法收回的闲置土地 优先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 2,资金支持、市 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按照廉租住房保障计划、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纳入年度预算管理。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土地出让净收益10,的比例计提廉租住房建设资金。积极鼓励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运营管理。在完成当年廉租住房保障任务的前提下,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计提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可以统筹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可以统筹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包括购买 新建,改建。租赁公共租赁住房。贷款贴息、向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发放租赁补贴,3。税费优惠、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严格按照.河南省财政厅支持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政策的指导意见,豫财综、2010。54号,执行 电力 通讯 市政公用事业等企业要对保障性住房适当减免入网.管网增容等经营性收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经营税收优惠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 2008 24号,执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经营税收优惠政策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0,88号,执行,三 抓好项目实施。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城乡规划.财政 环保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及时完善建设审批手续,足额落实配套资金,确保项目落实到位 集中新建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城乡规划部门要在受理后6日内核发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在受理后7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国土资源部门要在受理后25日内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在受理3日内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在受理5日内核发,施工许可证。四,落实配建任务、全面贯彻落实保障性住房配建制度。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 切实做好市区2010年16个配建项目和2011年10个配建项目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的督促和落实,为项目建设提供优质服务和良好的外部环境、对有配建任务的开发企业,要从企业资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房地产销售管理 信用登记等各个环节全面加强监管 对未达到进度要求的企业,暂停其一切项目审批,并列入黑名单,五、大力发展产业集聚区公共租赁住房。在产业集聚区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是我市、十二五 期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重点、各县、市.区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产城融合,相互促进。的指导原则,切实履行住房保障工作管理部门职责 共同做好产业集聚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工作。六.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 严格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 2011。1号,提出的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八项措施,加强市场调控。一是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 二是增加住房有效供应.鼓励开发建设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 促进早投资 快开发、多投放 三是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尽快建立健全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监管平台及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适时披露相关信息,通过多种措施。确保我市房地产市场总量基本平衡 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七、强化督促检查、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列入市政府重点督查事项,成立由市监察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城乡规划 国土资源。审计等部门参加的若干督查组.结合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承担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每月至少督查一次,对不按时间节点推进工作 进展缓慢、执行不力的.按照 许昌市重大督查事项办理效能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附件 许昌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名单。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附件许昌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名单组长,张国晖,市委副书记 市长副组长,张宗保,市委常委,副市长成员,王宏武市政府副秘书长崔新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罗凤英。市监察局局长韩国全,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李荣华,市财政局局长张明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赵庚辰.市城乡规划局局长田茂盛,市审计局局长高改云,市民政局局长韩继周,市统计局局长李军信。市公安局副局长楚雷 市农业局局长盛甲午、市林业局局长冯朝岭、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王友华。禹州市市长史本林、长葛市市长苏建涛.襄城县县长袁宝根,鄢陵县县长王民生、许昌县县长唐彦民。魏都区区长张仕民,许昌新区管委会副主任王东晓,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唐群喜。东城区管委会主任苏长水.中原电气谷区管委会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崔新宏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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