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城中村改造工作的通知,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全面推进我市城中村改造工作,切实加快改造项目进度.进一步规范改造程序 明确责任 提高效率 确保我市城中村改造工作依法.规范.快速。有序地进行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一,成立市城中村改造项目联审联批办公室 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主任,市住建 财政、国土.规划,房管.审计 监察、土地储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业务主管副职任副主任,各区 高新区有关主管副区长 副主任。供水 电力。燃气.供热主管领导为成员 定期召开联审联批联席会议。研究项目推进中的重大事项,听取项目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召开联席会议一月不少于两次、二。市住建 财政 国土 规划.房管 审计、监察、土地储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供水。电力、燃气,供热等部门业务主管副职为本部门业务的、首席联络官。是城中村改造项目在本部门的手续办理,费用减免.时效监管。跟踪督导的直接责任人。三,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负责市城中村改造项目联审联批办公室日常工作、选派市国土局土地利用科及土地储备中心.市规划局规划科,市房管局产权监察处 市财政局综合科、市审计局,市监察局等部门业务科室优秀骨干任,首席联络员、负责城中村改造项目在本部门的手续办理,费用减免,时效监管 跟踪督导等具体工作、四,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完善城中村改造工作机构。设立直属的城中村改造办公室、选调能力强 业务精的专职人员.明确职责,保障经费,专人专职 负责本辖区内城中村改造建设的协调工作 二、规范程序.限时办结.本着,一家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查 限时完成,的原则。在,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新乡市城中村改造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新政文。2011、33号 和。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建设的会议纪要的通知。新政办,2011。97号 文件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我市城中村改造项目有关办理程序问题、一.确认函办理程序,1.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将拟改造村庄申请上报市政府,市政府依据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回复意见。5个工作日内,批复同意的,纳入市城中村改造计划、2、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函告市规划局,市规划局依据市政府批准文件及相关材料.会同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对拟改造村庄整体区域。包括安置区和开发区、按照拟改造村庄现状用地四至 依据城市规划编制情况。拟定初步的选址范围、并提供控规指标 函告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市土地储备中心及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5个工作日内 3 市土地储备中心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介机构库选出房产测绘及土地评估单位,两个工作日内,各区政府 高新区管委会配合测绘及土地评估单位对改造村庄区域内户数、人口.土地边界,房屋建筑面积、宅基地面积等基本数据进行统计测绘及改造范围内的土地进行评估,费用从土地收入中列支,市土地储备中心将测绘及土地评估结果函告市规划局,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及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30个工作日左右。4。各区政府 高新区管委会根据测绘及土地评估结果、本着解决拟改造村庄村民今后生产。生活等长久生计的原则、在充分考虑安置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和容积率的前提下.结合改造村庄的征收,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编制。项目拟用地面积、安置区和开发区,可比性多方案意向书.10个工作日内,函报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初审,两个工作日内.5 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将各区政府 高新区管委会的,项目拟用地面积.安置区和开发区,可比性多方案意向书.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介机构库选出工程造价咨询公司进行审核、10个工作日左右。出具。项目审核报告。费用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列支。6 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对,项目审核报告,审核后 经市城中村改造项目联审联批办公室审查同意、报市规划委员会审定,经审定通过后.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根据市规划委员会会议纪要出具该项目的确认函手续 明确该项目安置区域 开发区域的用地面积,5个工作日内.7 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持确认函到规划 土地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由规划、土地部门。首席服务官,负责协调,市规划局 市国土局,首席联络员、负责限时办结完成,安置区域和开发区域.均按照规定履行相关土地手续.二,建设资金及出让金管理和拨付程序、1 城中村改造中标承建单位进行项目改造建设.应建立本项目的双方共管专用账户。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或项目指挥部和开发改造企业 先期缴纳的保证金等本项目费用均应存入共管专用账户.本项目改造建设资金运转均应通过共管专用账户。并由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备案监管,2。城中村改造中标承建单位.高新区除外。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扣除国家,省规定的计提项目和市财政代垫的各项征地费用后,含评估,测绘费。工程造价咨询费.剩余款项由区政府报市政府批复意见后。市财政拨付区财政用于城中村改造项目 市财政局,首席联络员、全程跟踪限时办结,5个工作日内、3,区财政局转付至该项目的双方共管专用账户,3个工作日内 三,配套费减免程序 1。城中村改造中标承建单位取得规划部门的配套费缴费通知单后到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备案 2,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函告市规划局。首席联络员.市规划局.首席联络员、完成现场勘验。核算.出具免收配套费结算清单.5个工作日内.3,免收配套费结算清单经联审联批办公室审定后。由城中村改造中标承建单位持批准的免收配套费结算清单到市规划局办理相关规费减免手续 市规划局,首席联络员,全程跟踪限时办结 10个工作日内 三,强化监督 严格追究。一,建立城中村改造项目台账制度 通过构建平台。完善机制、强化对限时完成事项跟踪服务,追求各项手续办结效率 定期公示各部门 首席联络官 首席联络员、城中村改造手续办结率,同时,加强对城中村改造项目督导,作为当年相关工作考核评先依据,定期在全市通报各个项目的进展排序、并针对项目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推进。二,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从有利于加快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工作进度的角度出发.建立本部门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工作程序,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开辟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按照办事时限要求,配合、首席联络员 办理相关手续 为城中村改造提供高效快捷的优质服务.同时.市国土,规划,建设.房产管理等执法监察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已受理的各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进行监管 三,各有关职能部门未按时限完成上述各项审批,办事程序的.经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核实后.向该职能部门.首席联络员 首席联络官,下达 催办函,明确催办工作和完成时限.并负责跟踪催办,在催办时限内仍未完成的 由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上报市政府,市政府督查室下达 督办函 在督办要求时限内仍未完成的 由市监察局对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四,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所承担的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既要确保项目推进速度 又要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 要加大推进协调力度.每个改造项目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各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城中村改造协调指挥部。抽调业务精干的人员现场办公,确保本辖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和谐 有序推进。同时。各区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应服从市国土。规划.建设.房产管理等执法监察部门的监管、五 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村级干部,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规定,克己奉公,不徇私情、在改造过程中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让广大村民满意 以自身的模范行动推进城中村改造顺利进行,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