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关于加快电网建设的规定 市政府令第22号,朝阳市关于加快电网建设的规定 业经2012年2月29日朝阳市第九届人民政府第五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第一条 为保障和加快电网建设.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国务院.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以及国家和省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电网。包括高低压变电所.站,输电线路和配电网络。第三条.朝阳市行政区域内的电网建设、适用本规定、第四条。市 县。市,区政府应当加强对电网建设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电网建设中的重大事项.市,县,市,区经济综合部门负责电网建设的日常协调工作.市.县、市,区发展改革。经济管理。城乡规划 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公用事业 林业、水利。文化.交通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 做好与电网建设的相关工作。第五条、电网建设应当适应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 并适当超前发展,应当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并体现现代化电网建设的要求 第六条,电网规划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编制.并分别纳入城市发展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变电所、站 输电线路走廊,电缆通道用地应进行控制和预留,电网规划应当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修改城市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或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涉及电网规划的 应当征求电网企业的意见。并相应修改电网规划、第七条。电网建设项目由电网企业根据电网规划并结合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提出,经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办理规划选址、建设用地预审以及环境影响评价等前期审查或者审批手续后。由发展改革部门核准 电网建设项目需跨越.穿越公路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线路的.应当经交通部门同意、第八条 对电网建设用地.按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电网建设项目涉及征占用林地的,林业部门应当按重点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标准予以优先安排 对输变电线路走廊、包括杆,塔基,使用林地的项目.应当及时报国家或省林业部门审批,国土资源部门对变电所,站,用地进行建设用地预审、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对输电线路,含杆,塔基础 占地可不办理征收土地手续、由电网企业对输电线路杆.塔基础用地做一次性经济补偿,第九条 架空输电线路的杆.塔基础占用土地的面积,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自立式铁塔以其基础外露部分外侧向外延伸一米计算.二,电杆,拉线铁塔的主坑和拉线坑按每坑二平方米计算 三 杆,塔基础的围堰 挡土墙,以实际占用面积计算,第十条,电网建设项目需要征收土地,拆迁房屋和附着物的。其范围按照国家或者电力行业的规程,规范确定。具体工作由县、市 区政府组织,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辽政办发、2010,2号 的规定执行 房屋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省政府,关于全省电网建设征地动迁补偿实施方案、辽政发,2008、17号.的规定执行,第十一条 环境保护部门应当按国家分类管理,分级审批的规定,对电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对66千伏电网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按同类项目集中审批的方式实行一次性批复。对22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网项目.应当及时报国家或省环保部门审批,第十二条.电网建设及其相关项目需要行政审批的、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承诺的时限内做出决定或者报上级机关决定,电网建设中的特殊项目需要行政审批的,可以根据市政府的要求采取特殊办法处理,第十三条、电网建设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临时占道费。临建费,砍伐补偿费,道路挖掘修复费按照修复成本收取.绿地补偿费按照修复成本收取、或由电网企业按照原标准对绿地进行修复.第十四条,建设或者城市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在建设城市地下公共管廊时、应当统筹考虑电网建设通道,预留电网建设通道空间.或者根据电网企业委托将电网建设通道一次性建成 第十五条、电网企业新建电力架空线路需要跨越铁路,公路、林木,建筑物但不影响其正常使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取费用.因施工需要临时占地,所涉及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便利 给权利人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补偿或者赔偿.第十六条 新建大型建设工程 成片改造旧区或设施农业小区等、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取得当地电网企业意见 并对规划现场进行实地勘察。第十七条.因重点工程建设确需调整电网规划 电网建设项目用地及输电线路走廊的 应当征求电网企业的意见,给电网企业造成损失的,由建设单位依法给予补偿或者赔偿,第十八条。市政。绿化。公路、铁路.水工程,桥梁等设施建设与电网建设相互妨碍的 应当以依法批准的建设规划为依据进行协商.由建设规划后被批准的一方或者责任方承担直接经济损失,第十九条.在电网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规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不得批准影响电网建设和电网安全运行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设,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 擅自占用电网建设用地或者改变其性质,二,非法阻扰电网建设施工。三,未经批准在拟建电网项目用地范围内建设建筑物,构筑物。临时建设。从事种植活动、四、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建设建筑物,构筑物 临时建设,或者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五、未经许可或批准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六.其他影响.妨碍电网建设的行为、第二十一条,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影响,妨碍电网建设的,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第二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未采取安全措施在电力设施周围或者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作业 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 由综合经济部门责令停止作业,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种植植物、堆放物品 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由当地政府责令强制拆除,砍伐或者清除 阻碍电网建设,致使电网建设不能正常进行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市政府建立督查制度 对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电网建设项目情况进行督查 电网建设项目投资额纳入县、市,区政府招商引资考核指标、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由朝阳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根据各自职能负责解释、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 朝阳市加快电网建设的规定 朝阳市人民政府第17号令发布.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