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炉渣垫层4,7,1 炉渣垫层应采用炉渣或水泥与炉渣或水泥.石灰与炉渣的拌和料铺设。其厚度不应小于80mm,4.7。2。炉渣或水泥炉渣垫层的炉渣、使用前应浇水闷透、水泥石灰炉渣垫层的炉渣 使用前应用石灰浆或用熟化石灰浇水拌和闷透.闷透时间均不得少于5d、4 7。3,在垫层铺设前.其下一层应湿润.铺设时应分层压实.表面不得有泌水现象。铺设后应养护、待其凝结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4 7,4、炉渣垫层施工过程中不宜留施工缝。当必须留缝时,应留直槎,并保证间隙处密实、接槎时应先刷水泥浆,再铺炉渣拌和料。主控项目4、7.5 炉渣内不应含有有机杂质和未燃尽的煤块。颗粒粒径不应大于40mm,且颗粒粒径在5mm及其以下的颗粒,不得超过总体积的40 熟化石灰颗粒粒径不应大于5mm.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4.7,6 炉渣垫层的体积比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和检查配合比试验报告、检查数量。同一工程、同一体积比检查一次 一般项目4。7,7,炉渣垫层与其下一层结合应牢固。不应有空鼓和松散炉渣颗粒.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4。7,8、炉渣垫层表面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4.1,7的规定、检验方法、按本规范表4,1,7中的检验方法检验。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和第3 0,22条的规定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