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运行管理第十七条,水利风景区经认定后,应当在显要位置设置水利风景区标志.标志内容应当包括水利风景区标识。水利风景区名称。认定时间.范围以及水利设施,水治理成效.河湖水情 水文化等相关说明,国家水利风景区标识由水利部制定、省级水利风景区标识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第十八条.水利风景区的运行管理应当服从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利用和调度,并遵守水利工程设施管理。水资源保护,河湖管理.水土保持、水污染防治等规定.水利风景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并完善管理与保护制度。合理划分功能分区。落实管护措施 明确管理责任,第十九条,水利风景区管理机构应当收集景区内主要设施,水质水量等监测信息、加强水利风景区安全监测、第二十条.水利风景区管理机构应当充分利用已有场所及设施,开展水利科普。水利法治和水文化宣传教育等活动、第二十一条,水利风景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水利风景区内水利遗产调查 保护与利用,建立并完善水利遗产档案和数据库、明确保护重点、制定保护措施,充分挖掘水利遗产时代价值 凸显水文化元素.创新水利遗产利用方式 第二十二条、在水利风景区内开展游憩观光。文化体验等活动应当符合有关规定。不得对水利工程设施 水资源水环境,河湖水域岸线,水土保持等造成不利影响、水利风景区应当采用节水技术和节水设施 鼓励建设污水收集.净化和利用设施。使用绿色低碳交通工具,第二十三条,水利风景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景区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编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水利风景区管理机构应当在游览路线沿线设置路标。指示牌等标识 在不宜对公众开放区域的显著位置、应当设置安全警戒标识并落实管控措施 在对公众开放的区域,应当设置安全警示牌并设立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定期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防护设施正常使用 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第二十五条,在水利风景区内禁止从事下列活动.一.影响防洪和供水安全的,二.影响水利工程设施安全运行的,三.超标准排放污水。废气.乱弃乱堆乱埋垃圾等.四 违规存放或者倾倒易燃、易爆,有毒 有害物品,五 违规占用河湖水域岸线或者破坏河湖空间完整性、损害河湖功能的 六,污染水环境、破坏水生态或者造成水土流失的、七。乱搭乱建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设施。八。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第二十六条、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水利风景区建设与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