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运行管理第十七条,水利风景区经认定后,应当在显要位置设置水利风景区标志、标志内容应当包括水利风景区标识。水利风景区名称 认定时间。范围以及水利设施。水治理成效。河湖水情 水文化等相关说明、国家水利风景区标识由水利部制定.省级水利风景区标识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第十八条.水利风景区的运行管理应当服从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利用和调度,并遵守水利工程设施管理,水资源保护,河湖管理.水土保持,水污染防治等规定,水利风景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并完善管理与保护制度、合理划分功能分区。落实管护措施.明确管理责任 第十九条,水利风景区管理机构应当收集景区内主要设施、水质水量等监测信息.加强水利风景区安全监测。第二十条、水利风景区管理机构应当充分利用已有场所及设施、开展水利科普,水利法治和水文化宣传教育等活动,第二十一条 水利风景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水利风景区内水利遗产调查、保护与利用。建立并完善水利遗产档案和数据库.明确保护重点,制定保护措施.充分挖掘水利遗产时代价值。凸显水文化元素,创新水利遗产利用方式.第二十二条 在水利风景区内开展游憩观光.文化体验等活动应当符合有关规定.不得对水利工程设施。水资源水环境.河湖水域岸线,水土保持等造成不利影响 水利风景区应当采用节水技术和节水设施,鼓励建设污水收集.净化和利用设施、使用绿色低碳交通工具.第二十三条.水利风景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景区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编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水利风景区管理机构应当在游览路线沿线设置路标、指示牌等标识、在不宜对公众开放区域的显著位置。应当设置安全警戒标识并落实管控措施.在对公众开放的区域 应当设置安全警示牌并设立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定期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防护设施正常使用、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第二十五条.在水利风景区内禁止从事下列活动 一,影响防洪和供水安全的.二、影响水利工程设施安全运行的 三。超标准排放污水。废气,乱弃乱堆乱埋垃圾等、四.违规存放或者倾倒易燃 易爆、有毒 有害物品,五、违规占用河湖水域岸线或者破坏河湖空间完整性。损害河湖功能的,六 污染水环境.破坏水生态或者造成水土流失的.七、乱搭乱建建筑物 构筑物和临时设施,八,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第二十六条.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水利风景区建设与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