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排水管理第二十三条。排水单位和个人排放的污水应当符合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等国家或者地方有关现行水质标准、不得采用稀释法降低其浓度后排入公共排水设施、第二十四条 下列排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根据排水量和水质情况配套建设相应的污水预处理设施、达标后方可排放,一 工业类,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从事工业生产及加工等经营性活动的 应当设置格栅,专用处理设施、二。建筑类 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等主体的施工活动涉及施工排水的.应当设置三级沉淀池 泥水分离器或一体化净化设施等.工地内设生活区,厨房的有生活排水的,应当设置化粪池.隔油池或高效油水分离器 三。餐饮类。正餐服务,快餐服务等从事各类型餐饮经营性活动的及内部设食堂的。应当设置隔渣池或格栅,隔油池或高效油水分离器,四、医疗类 综合医院.专科医院,诊所、卫生院.疗养院.体检中心等从事医疗行业的、应当设置专用处理设施.消毒设施.五,汽修机洗类 从事机动车维护修理及洗车等经营性活动的。应当设置格栅,截流沟。隔油池或高效油水分离器。沉砂池、六。农贸市场类.从事农副产品,水产品交易活动的 应当设置格栅.截流沟.沉淀池,七.畜禽养殖类、从事各类畜禽养殖经营活动的,应当设置格栅,截流沟,专用处理设施 八,垃圾收集处理类 从事垃圾收集。压缩,转运等活动的、应当设置格栅、截流沟,九,洗涤类,从事洗涤餐具.衣物。布草等经营性活动的、应当设置格栅 隔油池。仅洗涤餐具需要。絮凝池.沉淀池、十,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应当按照国家或省市规定设置消毒池.第二十五条,排水户申请排水许可,应当向区水务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一.广州市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申请表,二,排水水质水量承诺函,排水户办理水质水量或排水主体变更的,需提交变更情况说明函。区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排水许可申请之日起八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同意许可的决定 第二十六条.建筑类排水户.含市政工程。申请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时、除第二十五条所规定材料外。还应当向区水务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一.建设项目施工排水方案及图纸、二、项目代码回执.工程完工后 从事工业,餐饮。医疗活动的排水户应当依照本 细则、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第二十七条、工程完工后。建筑工地,市政工程除外,排水接驳设施作为该建设项目永久排水接驳设施的 建设单位应当按第十八条规定办理接驳手续 第二十八条,排水户应当在自用排水设施与公共排水设施的连接点前分别设置雨水检测井和污水检测井,并安装水质检测井标识牌,排水检测井和预处理设施不宜设置在建设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外,设置位置应当便于清疏。维护。不得占用公共设施用地,第二十九条.排水户应当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确定的排水类别。总量。时限 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排放的主要污染物项目和浓度等要求排放污水,第三十条.按照对排水管网影响程度.排水户分为重点一类。重点二类和一般排水户,一、列入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为重点一类排水户 二,符合下列条件排水户为重点二类排水户,1,排放生产废水的工业类排水户。2 大,中型餐饮类排水户、经营场所面积超过两百平方米或月均用水量超过四百八十立方米的。3 建筑类排水户,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建设项目除外。4,综合医院及专科医院医疗类排水户,三,其余工业类.餐饮类。医疗类等排水户为一般排水户、第三十一条。市城市排水监测站受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对全市排水户的排水情况进行监督抽检。区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辖区内排水户的排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定排水户证后监管方案,定期对排水户的设施接驳,雨污分流情况进行检查。自行或委托排水监测机构对排放的水质和水量进行监测.对排水户的检查.监测,重点一类排水户每年不少于两次、重点二类排水户每年不少于一次。一般排水户由区水务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发现存在违法排水的,应当增加检查次数,并依法查处,排水户接受检查和监测时,应当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第三十二条.未从事工业活动且仅向公共排水设施排放生活污水的企业,或者仅向公共排水设施排放生活污水的餐饮。应按排放污水性质实施监管.第三十三条,排水水质检测报告由排水监测机构出具.相关要求如下 一.排水监测机构应当具有实验室资质认定资格。并对水样的真实性和代表性负责,二。排水水质检测项目包括基本检测项目和行业检测项目.基本检测项目包括温度 pH值.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铬法 悬浮物,氨氮,总磷和总氮.行业检测项目参照各行业标准选取、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 总铅 总镍,总铍。总银的检测点应当设置在车间处理设施的排水口 其他检测项目的检测点应当设置在污水检测井。雨水检测井在非降雨时排水的.应当采样检测。三。水质检测报告应当附有明确标示采样位置和名称的排水平面图 水质检测报告采用的样品名称应当与排水平面图标示的名称一致、第三十四条.区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排水户的排水监测档案、一户一档案,排水监测档案应当包括下列资料.一,已核发、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的排水户档案资料。二。监督检查资料 包括纸质版本和电子版本。第三十五条。在实行雨水、污水分流的区域、工地内的雨水或者地下水,工业生产产生的空调冷凝水,游泳池换水或者检修泄水 景观水体出水.温泉池排水可以直接或经预处理后,水质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中当地水域功能类别对应排放标准或以上的。排放至雨水管网或者自然水体.暂未实行雨水、污水分流的区域。有施工条件且距离自然水体一百米范围内的。工地内的雨水或者地下水 工业生产产生的空调冷凝水、游泳池换水或者检修泄水。景观水体出水、温泉池排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新建部分雨水管网、达标后排入自然水体。距离自然水体较远的。可以结合雨污分流改造 同步实施 第三十六条,自用排水设施需接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 按照以下要求执行,一,工业企业和专业养殖户生产废水应当按要求自建污水处理设施达标排放。不得接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二、从事公益事业、公共服务及民宿,餐饮,洗涤,美容美发等活动的排水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所在地农村生活污水收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提出排水接驳需求.符合现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接纳条件、污水水质,水量满足接收站点设计水质 水量要求,的污水 由农村生活污水收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指导排水单位和个人接入、超出接纳条件的 应当按要求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污水达标排放至自然水体.第三十七条,加油站、加气站等油气储运场所,化工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等可能排放或溢出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物质.传染性病菌的排水单位或个人,应当建立台账.定期检查排水安全生产情况。严防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传染性病菌等物质进入公共排水管网,保障公共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如发生可能危及公共排水或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的事故、相关排水单位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抢险处置。并立即向水务行政主管部门.生态环境行政管理部门,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