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危险货物包装检查5、5 1、包件检查.5 5.1。1.包装不应有任何损坏.渗漏和散漏迹象,木板箱包装不应有钉子外露 5 5,1、2、包件不应有污染迹象,有污染迹象的包件,应确定其安全性和可接受性。5 5。1,3。装箱前、应去除包件外部的水.雪.冰及其他附着物 5,5.2,托盘货物检查,5 5、2,1 托盘货物应按规则形状排放。侧面保持垂直 顶部保持水平,5 5 2、2 所用的捆扎材料应与货物相容。在潮湿,温度剧变.日晒等情况下能保持有效系固 5,5、2 3 托盘应处于良好状态 符合装卸作业和危险货物质量的强度要求 无钉子,螺钉.木刺等突出物,5,5,3,标志,标记检查 5,5,3、1.标志.5。5,3、1.1.包件应显示正确的危险性标志 5 5。3。1。2。标志的位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a。箱类包装,位于包件端面或侧面的明显处、b。袋类包装,位于包件明显处.c.桶类包装。位于桶身或桶盖处。d、罐类包装。位于罐体的明显处、e、容量超过450L的中型散装容器或大宗包装、位于相对的两侧、f,海洋污染物的标记应位于危险货物标志的邻近处 如无危险货物标志时、位于适当位置.5。5、3.1。3、如货物经过系固.打包,绑扎以致货物包装上的标志无法从外侧明显辨识。应在货物外部面向箱门处另行张贴危险货物标志 5 5、3、1,4,标志应清晰可见,易识别。且与包件外表面的背景形成鲜明的颜色对比 5。5、3,2.标记,装有危险货物的包件应标有正确运输名称。联合国编号及其他规定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