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专利保护。维护专利权人及公众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形成自主知识产权.促进专利实施,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与专利管理 保护有关的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与保护工作.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与保护工作,县 市,区、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的职责、负责有关的专利管理与保护工作,科技,工商 公安。海关。经济贸易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专利管理与保护工作。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根据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人员,从事专利管理与保护的具体工作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